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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危废转移外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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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固体处,投诉举报中心 时间:2020年09月2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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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危废转移外省问题。市民来电反映,自己所在公司的危废转移外省申请通州区已经审批通过,现在需要市环保局做最后审批,但不知道如何联系市环保局。

办理情况:

  我局已向信访人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转移危险废物出北京市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我局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移出我市。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公司委托其他单位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应对受托方的主体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请按规定提交跨省处置的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的途径为:首都之窗首页(http://www.beijing.gov.cn)—政务服务—部门服务—市生态环境局—转移固体废物出本市贮存、处置的批准—网上办理—登录法人中心。

  我局将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相关要求后征询危险废物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并根据危险废物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进行行政决定。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做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妥善贮存、利用或处置。

  2020年8月31日我局与信访人电话联系。信访人对我局工作人员工作表示满意。

  (联系人:固体处 胡艳勇;联系电话:8256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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