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至3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通告(代拟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0条,主要集中在通告内容的表述方式、实施时间、区域划定等方面,下一步,我局将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做好调整本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工作。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8日
京公安备1140102700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