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淀区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狠抓统筹部署和整改督办;区委生态文明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强化督查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把督察整改作为坚守底线和为民惠民的实事要事来抓。2.强化跟踪督办。聚焦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第一轮北京市环保督察交办群众阶段性办结案件,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月调度、月通报、月督导。截至目前,各级各轮次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信访案件共1505件,已办结1476件,阶段性办结29件案件。3.强化督查帮扶。创新建立大气督查联合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审核—发现—整改—复核—督办”工作模式;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全面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已对全区28个街镇进行帮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