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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
来源: 时间:2009年02月16日 字体:【

一、2008年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2008年,是北京环境保护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按照奥运决胜之年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奥运期间空气质量和环境安全保障以及污染减排工作,拼搏进取,扎实工作。申奥环保承诺全部兑现,空气质量改善和污染减排指标顺利完成,有力地推动了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申奥空气质量承诺圆满兑现,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前完成。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的29天中,本市空气质量天天达标,其中12天为优、17天为良;大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总体下降50%左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日均浓度达到世界发达城市水平,可吸入颗粒物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指导值第三阶段目标值。全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74天,同比增加28天,占总天数的74.9%,提前一个月实现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70%改善目标,空气质量连续第10年得到改善。

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经环境保护部核定,2008年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比2007年下降18.8%4.9%,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削减10%4%的任务。

水环境质量改善,声和辐射环境质量稳定。河流、湖泊和水库水质达标率分别由2007年的51%79.4%88.5%提高到54.9%80.7%88.7%,密云水库等主要饮用水源水质符合要求,国家考核本市的三条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2008年考核要求。环境噪声平均值与2007年相比总体稳定,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正常水平。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区和郊区污水处理率分别由2007年的92%47%提高到93%48%,再生水利用率由2007年的53%提高到57%。市区和郊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由2007年的99%76%提高到100%85%。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96.7%97.5%。全市林木绿化率和城市绿化覆盖率分别由2007年的51.6%43%提高到52.1%43.5%

一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良好局面、办好一件大事的要求,围绕环境质量改善、污染减排和环境安全目标,下大力气控制和削减污染排放,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主要开展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制定落实相关措施

2008年初,在国务院批准的《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组织制定了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市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认真落实了各项措施。

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任务全部完成。四大燃煤电厂完成了除尘脱硫脱硝治理,中心城区平房区6.1万户居民采暖小煤炉改用清洁能源。提前执行机动车国排放标准,淘汰治理了黄标车1.1万辆,更新环保型公交车2349辆、出租车2941辆,全市1462座加油站、52座油库、1387辆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或停运,环保、交管部门加强了对在用车排放的监督检查。有机化工厂、化工二厂全面停产,首钢完成压产400万吨任务。商务、工商、交通、环保部门对全市服装干洗、汽车维修、印刷、家具制造和餐饮等企业,加强执法检查,推动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建设、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制定了《200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实行施工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效控制了扬尘污染。市政管委广泛采用清扫保洁新工艺,提高了道路清洁度。

奥运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在奥运期间,广大企事业单位积极奉献,广大市民自觉参与,落实了各项保障措施。按规定实施了黄标车禁行、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混凝土浇筑等重污染作业,东方化工厂、27家水泥生产企业、近140个混凝土搅拌站和首钢、燕山石化、18家冶金建材等重点污染企业暂停生产或限产等措施,使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特别是奥运前夕,针对持续高温、高湿、静稳不利气象条件,本市紧急启动空气质量保障监管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协调天津、河北进行区域联动,共同采取更加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了奥运会开幕式期间空气质量良好。

大气环境监测、预测与评估加强。奥运期间,除利用27个监测子站进行常规监测外,还在奥运场馆周边增设18个临时监测子站,形成了覆盖31个比赛场馆和马拉松等露天比赛路由区域的奥运环境监测体系。成立了空气质量监测预报评估专家组和工作组,组织中科院、北大、清华等科研单位和气象部门,聘请中外知名专家,运用卫星遥感、激光雷达等世界尖端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技术,开展空气质量综合立体观测和多模式预报分析,为保障奥运赛事顺利进行和及时启动应急监管预案提供了科学依据。

环保信息开放力度加大。针对国际社会对北京空气质量关注情况,2008年本市加大了对国际组织和国外媒体宣传开放力度。全年共接待境外20多个国家、100多家媒体、190多批次、1000多人次的记者采访。邀请国际组织和媒体参观空气质量监控中心和监测子站、绿色公交等运行情况。在瑞士洛桑、意大利罗马等召开的国际会议上,积极宣传北京改善空气质量开展的工作和成效。奥运期间每日向国际奥委会和残奥委会报送空气质量信息,使国际社会对北京空气质量评价更加客观、科学。

(二)狠抓污染减排,扎实推进污染治理

完善减排管理办法。市政府批准发布了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环保、统计、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了环境统计数据交换与会审机制,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将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区县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区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发布了《北京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将61项减排措施分解到各区县、市有关部门。

加快减排治理工程建设。京能电厂和首钢电厂脱硫工程正式投运,京丰热电厂燃煤机组和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燃重油机组停运,昌平、顺义、密云新建6座集中供热中心,拆除了100多台小型燃煤锅炉。北小河污水处理厂完成改建扩建,昌平北七家、密云东邵渠等10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新建及改扩建,北小河、亦庄、温泉和永丰等再生水厂建成投产。

加大减排监管力度。坚持以新带老、控制增量、削减存量,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市环保、督查、监察等部门就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转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环保部门继续强化了污染源自动监测,全市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298套,对201家重点污染源加强监控。

制定实施经济激励政策。市财政、环保部门制定发布了《北京市区域污染减排奖励暂行办法》,已向有关区县政府、市水务局下拨奖励资金5751万元。市财政、工业促进等部门制定发布了《关于鼓励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有50家企业申请退出三高行业,对符合条件的42家企业给予4930万元奖励。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加强水污染治理和监管。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了26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完成了60个村的污水治理。加强城市河湖整治。全年再生水利用量达到6.2亿立方米,奥运期间共向城市河湖补充水量8000万立方米。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和奥运场馆重点水域的监管,增加了监测频次、点位和项目,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确保了水质达标。

妥善处理噪声扰民突出问题。京承高速(三环-四环段)、朝阳北路、莲石西路(石景山段)的交通噪声污染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在京津城际高速铁路旁补建了4公里隔声屏障,减轻了铁路噪声污染扰民。研究制定了首都机场噪声污染治理规范,组织开展了中高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

强化对危险废物处置和监管。开展了百日环境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制定实施了奥运赛时危险废物监管和应急跨省处置保障等方案,及时收贮、处置危险废物。北京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工程竣工并投入试运行。北京焦化厂、化工三厂等企业原厂区被污染的土壤得到清除。

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监管。环保、公安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开展了保奥运、保安全、管好放射源专项行动,对全市放射源分门别类地采取停、管、限措施。完善辐射反恐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演练,保障了辐射安全。全年共收贮、处置废旧放射源1866枚,消除了安全隐患。北京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建成并投入使用,平谷放射性废物库退役工作基本完成,储存的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全部运至西北处置场。

市应急委发布了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年各类直接或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四)认真做好环保专项行动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环境监管能力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增强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市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环保、发展改革、监察、工商等14个相关部门组成。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奥运空气质量保障、环境违法案件后督察、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专项检查、北运河水系水污染企业专项整治等四项工作重点。各区县、市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45件,对48家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污染比较严重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促进了环境质量的改善,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群众的合法利益。

完成污染源普查阶段性任务。2008年是污染源普查的关键一年。各区县政府和市环保、统计、财政、农业、全军环办等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力合作,认真落实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着力抓好人员培训、入户调查、督促检查、技术核查、审核把关等环节。除对国家规定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核查外,还结合本市实际,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VOC)和非点源水污染物排放源普查,累计对7.7万个单位进行入户调查。目前,已完成普查表填报、数据录入审核和数据汇总分析等阶段性任务,为掌握全市污染源底数夯实了基础。

(五)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市新农村建设实际,市环保局、市农委等部门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本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继续加强生态创建工作,密云、延庆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县,成为我国北方地区第一批被命名的生态县,并分别获得市政府2000万元奖励。门头沟、怀柔区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0个乡镇、159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

开展农业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建设了50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区,开展了168家规模化养殖场的粪污治理,完成保护性耕作291万亩、生物覆盖180万亩,基本实现了秸秆全面禁烧。按照国家要求,完成了土壤污染调查的野外采样、分析等工作。加大对农村污水、垃圾的综合治理,农民安全饮水目标提前两年实现,平原地区村庄生活垃圾实行密闭化管理,农村环境面貌和农民生活环境不断得到改善。

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完成奥运场馆及相关配套的150项奥运绿化重点工程任务,建成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等一大批精品绿化工程。城市绿化隔离地区完成绿化面积3400公顷,建成了15个郊野公园并对外开放,在山区新增绿化面积5267公顷。建立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组织实施了9个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

2008年,本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按照中央和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在城市建设发展加快的情况下,改善环境质量的难度越来越大。突出表现在:大气污染防治处于攻坚阶段,复合型和压缩型特征突出,削减污染存量和控制污染增量任务十分艰巨;不利的地理气象条件及周边区域的影响也增加了空气质量改善的难度。水资源短缺、下游水体污染较重,郊区污水、生活垃圾处置水平较低,群众对异味、噪声等污染反映较突出,农村环保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环境保护管理的机制体制、政策法规等手段不能适应新的要求,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主要任务与措施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奥运成功举办之后首都发展步入新阶段的第一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起步之年,也是推进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环保工作,事关北京奥运会后新发展、新形象的大局,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我们要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坚定信心,沉着应对,锐意进取,扎实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本市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环境保护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努力突破大气污染防治瓶颈,加快解决水污染问题,切实抓好污染减排和环境监管,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提升环境服务管理水平,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生态文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大气污染治理,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要努力继承、巩固和发展好奥运空气质量保障成果,认真实施市政府制定发布的《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71%的目标。

一是加速淘汰高排放黄标车,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今年初,市政府决定采取经济激励、限制通行等措施,加快全市黄标车的淘汰,目前已开始实施。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加大宣传、优化服务,抓好黄标车淘汰的各项工作。市环保局要牵头做好配套政策的制定、宣传报道、窗口服务、数据统计查询等方面工作,并做好组织协调。市交通委要牵头组建货物运输绿色车队,并推进保障城市运行黄标车的淘汰更新。市交管部门要做好黄标车限行措施的落实。

二是推行绿色施工,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各区县政府和市建委、城管执法、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施工,加强执法检查,未达标的施工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市建委、市环保局要制定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标准,并加快推进治理、整合。市市政管委要按照绿色车队的要求,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积极推广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扩大作业范围,提高道路洁净程度。

三是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抓好工业污染治理。各区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工业促进、国土、质监、安全生产监督、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及本市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深化产业结构的调整。淘汰年产能20万吨以下的水泥生产企业,淘汰小化工和铸造冲天炉、单段煤气发生炉等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对符合产业政策、保留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污染深度治理,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优化能源结构,深化燃煤污染治理。增加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完成中心城区文物保护区5万户平房采暖小煤炉改用清洁能源工程。积极推进中心城区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在城乡结合部,要继续开展原煤散烧替代工作。在远郊区县,要大力推行集中供热,并配套建设高效脱硫除尘设施;继续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的使用。

(二)扎实开展污染减排,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今年是完成本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冲刺年。要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建设绿色北京、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在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予以全力推进,努力挖掘减排潜力,控制污染增量,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减排3%2%的目标。

一是落实污染减排年度计划。各区县政府和市水务局等部门要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污染减排责任书,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印发的《2008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进一步细化全年任务,明确减排措施,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落实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在二氧化硫减排方面,重点落实平房煤改电、燃煤锅炉改造治理等措施。在化学需氧量减排方面,启动高碑店等4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将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控制在每升30毫克以内;建成北苑、通州、大兴、房山等4座污水处理厂;推进清河二期、延庆、昌平、门头沟等4座再生水厂的建设。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市政府批转发布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加强减排情况的核查、核算和督查,特别是加强对燃煤设施改造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减排措施的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完成情况。

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的管理。加快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提高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厂发电锅炉)、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的监管水平。各有关企业要加强自律,自觉落实环保法规要求,在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

四是严格环境准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按照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的要求,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下放审批权限和缩小审批范围,对中央和本市重点项目以及涉及民生、基础设施等有利于扩大内需的项目,实行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审批。同时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建设,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三)坚持环保为民,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按照人文北京建设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要继续抓好饮用水源保护,认真实施《北京重要地表水源区生态建设规划(20062010年)》,加快建设密云、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村庄的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完成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内6个规模化养殖场的搬迁,建设52条清洁小流域。同时,要加快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推进实施北运河流域水质改善计划。

在噪声污染治理方面,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按职责分工,着力解决好噪声污染投诉问题。加快重点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治理,推进首都机场飞机噪声治理。

在垃圾污染治理方面,要加快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填埋气的治理,减少异味气体排放。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工作,加快阿苏卫、南宫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提高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四)加强环境监管,努力保障环境安全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根据环境保护部等八部委的部署,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使污泥和渗滤液得到安全处置。完善挂牌督办、后督察等制度,有效解决环境违法问题。

二是严格危险废物监管。坚持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的监管。加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开展汽修行业和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专项检查。推进工业企业原厂区被污染土壤的评价和清除工作。

三是强化辐射安全监管。继续抓好对放射源、γ探伤行业等重点单位的监管,及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做好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转。开展放射源监管专项行动,努力确保首都辐射环境安全。

四是做好环境应急防范处置。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涉氨单位、化工企业、废弃化学品、再生资源回收、尾矿库等单位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化风险源管理。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习,完善跨部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五)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力度,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意见的精神,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提高城乡环境保护统筹发展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是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做好国家生态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再建成一批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推动农村环境的改善。

二是防治农业及农村污染。继续组织开展季节性裸露农田、规模化养殖场、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减少农田土壤尘和农业废弃物排放。完成土壤污染调查。加强旅游资源的保护,引导旅游、休闲与农村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三是加强生态建设。加快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燕山绿化、六环路等重点道路绿化工程;启动山区低效生态林改造工程,重点完成水源保护林3333公顷,实施废弃矿山植被修复1533公顷。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六)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创新,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机制体制和政策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科技支撑,推动公众参与。

一是创新机制体制。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机制,加强环保工作考核,落实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责任。在环境保护部协调下,推动建立北京及周边区域环境管理机制,实现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完善本市部门联动机制和企业自我约束机制。

二是完善环保政策法规。重点做好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草案的起草工作。围绕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加载烟气排放、污染场地修复等,制定、修订地方环境标准。进一步完善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污染减排经济政策,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农村环境建设。加强战略研究,做好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的研究。

三是提高环保科技水平。按照建设“科技北京”的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在环保中的支撑作用,围绕大气污染治理、排污总量核定和排污交易等,组织科技攻关和科学研究,积极引进国内外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试点示范,推广环保科技成果的应用。

四是推动全社会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绿色北京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建立拓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社区、学校开展各类绿色创建活动,参与节能减排、绿化美化、垃圾分类等环保行动,促进生产、生活方式向环境友好型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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