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本市生态环境科技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组织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工程示范、技术应用和科普工作,参与促进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生态环境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和项目合作等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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