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市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京公安备1140102700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