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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绩效任务上半年进展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7年08月02日 字体:【

序号

绩效任务

上半年进展情况

1

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做好工业企业原厂区污染土壤治理,推进首钢等老工业区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

1.印发《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任务分解》。 2.组织开展2015 -2016年关停企业污染地块筛查工作。3.协调市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2

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编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深化大气污染控制中长期规划,继续支持廊坊、保定两市清洁能源改造。

1.于2月28日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九次会。4月25日组织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暨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专题会,组织区域各地按要求,制定5月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方案。

2. 形成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深化大气污染控制中长期规划各专题研究报告和数据集(初稿)。

3.与廊坊、保定两市对接2017年合作治污方向。

3

强化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推动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跨省市河流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

组织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暨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专题会,审议通过《京津冀区域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区域水污染信息共享平台框架和内容设计初步完成。参与北运河流域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题座谈。

4

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制定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

开展划定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的前期准备和初步研究工作。

5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

已完成市级饮用水水源地评估报告。

6

稳步推进完善京津冀相邻市区(县)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和救援队伍建设,防控和妥善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

制定北京市《2017年京津冀(北京)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京津冀地区重点流域凤河西支、龙河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展开实地勘察,对风险源开展评估;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培训;结合汛期特点,联合天津、河北开展环境安全互查工作。

7

制定发布《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

已完成。已于2017年4月12日发布京津冀区域地方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并召开了京津冀三地标准新闻发布会。

8

加大工业治污减排力度,加快实施燕化低氮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修复等治理工程。

汇总全市各区VOC减排计划台账,对重点区开展VOC减排半年核查,督促燕化公司开展第一轮泄漏检测修复。

9

完善“月通报、季调度”制度,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月通报各区空气质量排名;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一季度、上半年空气质量情况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措施实施情况;市大气办每月调度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向各区委、区政府通报空气质量情况及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展情况。

10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

2017年1、2月份,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全市PM2.5浓度同比反弹;进入3月以来,气象条件回归常年平均水平,得益于本市及周边长期以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环境效益释放,3-6月PM2.5浓度连续四个月实现历史同期最低。上半年,全市PM2.5累计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1%。

11

实施40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截至6月底,全市已完成4235蒸吨的燃煤锅炉改造,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量。

12

做好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积极发挥大气污染防治和气象保障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5月14日、15日论坛期间,本市PM2.5浓度分别为12、22微克/立方米,达到一级优水平。

13

抓好重型柴油车管控,以本市和外埠进京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为重点,全年抽查机动车尾气排放700万辆次以上,其中重型柴油车不少于70万辆次。

上半年,强化机动车排放监管,全市路检夜查、入户检查和进京口检查各类车辆847.50万辆次,处罚违规车6763辆次,现场立案未能处罚需上报环保部移交周边省市处罚481辆。从2016年至2017年6月底,公交、环卫等行业新增重型柴油车累计安装颗粒捕集器12107辆。

14

在城六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区划定区域实施低排区管控,不符合国Ⅲ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禁止使用。

完成非道路低排区管理措施草案,召开多轮沟通会,并书面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按照工作程序,完成相关配套准备工作。

15

供应第六阶段成品油,淘汰老旧机动车30万辆,两年以上出租车全部更换三元催化器。

截至6月底,全市已转出及报废老旧车26.7万辆。已协调市商委、中石油、中石化完成第六阶段油品供应。我市完成本年度两年以上出租车全部更换三元催化器工作,两年累计更换5万余辆。

16

完成1万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全市低氮改造进入工程实施阶段的锅炉共计约1.04万蒸吨,在施规模占“清空计划”任务量的104%。

17

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加强与环保警察协调联动,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惩处偷排超排行为。(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经营性餐饮油烟直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围绕不达标水体水环境质量改善,定期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规排污行为;建立月度执法检查机制,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依规对污水排放超标超量的企业给予警示,并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受到警示的企业名单。)

上半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对固定污染源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225起,处以罚款10062.75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3起,查封案件229起,停产限产5起;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共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34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2起、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20起。其中,组织开展了“春季大气污染强化执法行动”,采取日间常态检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查处锅炉、工业企业、“三烧三尘”等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锅炉、餐饮、汽修、印刷、家具等七个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大气违法行为1091起,处罚金额3550.55万元。在水环境执法方面,组织开展了全市垃圾处置单位、污水处理厂等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纳污坑塘进行了全面排查,围绕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改善,会同通州区政府组织开展了副中心凤港减河水环境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212起,处罚金额4339.2万元。同时,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对违法企业形成震慑,全市还对污染物超标排放、露天喷刷漆、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废气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违反环保相关管理制度等五大类共十起VOCs排放行业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

18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

1.组织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暨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专题会,加强区域污染防治协作。2.参与环保部重点时段空气质量形势会商,空气质量特点分析和整体预测。

19

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

按月进行补偿断面水质监测、补偿金额核算等工作,并按季度核算补偿金,通报各区政府。

20

启动实施第四批“百项”环保技改项目。

上半年,全市已启动实施环保技改项目60项,完工32项。

21

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100家,其中强制性审核50家。

上半年,已完成26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22

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热线举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上半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事项12063件,均按时转办、督办。积极开展有奖举报工作,上半年共收到有效线索404件,已办结286件,其中属实117件,发放一季度奖金15.49万元。

23

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已公开第一、二季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24

印发《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任务分解》

已完成。市政府办公厅于3月20日正式印发《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任务分解》(京政办发〔2017〕16号),该项工作提前完成。

25

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

1.上半年,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已完成首批22家火电、造纸企业核发。

2.深入朝阳、房山等区环保局和企业,强化现场审核和指导。

26

1.配合市有关部门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全面落实施工单位责任。2.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

1.配合市住建委扬尘办对新机场飞行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检查。2. 上半年,市区两级移动源监管部门紧紧围绕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排放监管为重点,严厉打击渣土车等重型柴油车排放超标违法行为。参加了39次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的市级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上半年,全市环保部门共检查渣土车2672辆次,处罚排放超标车辆92辆,罚金12.48万元。

27

在公交行业开展生物柴油试点应用,并评估效果,适时推广。

完成生物柴油试点应用项目招投标工作。

28

全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装置实现与市环保部门监测系统联网。

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专项执法检查,汇总各区检查情况。

29

建立健全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

每月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并开展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研究。

30

对5000平方米以上新开工地、在施土石方工地、规模以上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等施工项目,同步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系统,与相关执法部门共享。市环保局牵头搭建在线监测监控平台,实现系统与平台连通。

组织召开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控项目专家论证会,将项目上报市财政局。

31

实行涉水企业“红黄牌”管理制度。

已编制完成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32

强化排污单位监管,2017年底前,按照“一厂一档”的原则,建立排污单位污染源动态监管机制,实现对全市2万家排污单位的污染源建档备案、动态更新,并对其中158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水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实现与市环保部门监测系统联网,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组织全市开展“双随机”抽查,按照要求规范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共完成了5333家双随机任务。

33

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全面清理整治镇村产业小区和工业大院,清理整治2570家“散乱污”企业。

上半年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3139家。

34

全面强化煤炭质量管控,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不符合《低硫煤及制品》标准的燃煤,质监、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职责强化监管,依法处罚生产、销售、经营劣质煤等行为。

4月份以来,市环保、公安等十余部门启动开展“百日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经营劣质燃煤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煤质超标使用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与质监部门联合检查布置工作。

35

实施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和我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6

完成燕化全部工艺加热炉低氮燃烧器改造、炼油厂二催化装置烟气脱硝治理、炼油厂延迟焦化装置密闭除焦技术改造;实施化工六厂二高压装置料仓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储运厂成品油罐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10项治理工程。

1.动力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已完成,3台循环流化床锅炉超洁净改造完成2台,另一台正在停产改造。

2.工艺加热炉低氮燃烧改造已完成,30万吨碳五正异构分离装置建设已完成,二催化装置烟气脱硝治理、炼油厂延迟焦化装置密闭除焦、41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硝治理、化工六厂二高压料仓VOCs治理、储运厂凤凰亭区域异味治理、储运厂成品油罐区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等项目正在进行。

37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完善高压自管户“无煤化”电力设备增容改造资金支持政策;高压自管户内居民采暖享受峰谷电价及相关用电、采暖设备补贴政策。

针对高压自管户配套政策和资金补助问题,环保、发改、财政、城管、农委等五部门制定了《关于支持中央单位、驻京部队“清煤降氮”工程推进的意见》,对“高压自管户”散煤治理等予以支持。

38

实施区域降尘考核。

开展降尘监测工作,向各区委、区政府通报降尘量情况。

39

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以及各类保护区关于禁批、限批的规定。

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中,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以及各类保护区关于禁批、限批的规定,严格控制新增项目污染物的排放,不予批准新增禁止和限制目录中的项目。

40

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起草了北京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方案,召开多次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会议,部署并推进有关工作。

41

配合市发改委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和考核体系。

继续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和考核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编制工作。

42

开展“辐射安全规范单位”创建工作

开展“辐射安全规范单位”创建工作,上半年共完成辐射单位创建30家。

43

完善空气质量预警会商

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每天开展北京地区空气质量7天滚动预报。参与环保部空气质量形势会商,加强空气质量特点分析和整体预测。

44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产业

配合市发改委开展北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及落实进展情况的自查工作。

45

与意大利环境部合作开展通州水环境管理、PM2.5监测技术等合作项目及环保专题技术培训项目,并议定新的合作项目。

继续推进与意大利环境部合作项目,协调推进通州水环境管理项目;邀请包括巴黎、伦敦、加州、东京、首尔等友好城市环保部门专家来京,于6月8-9日召开国际大都市空气质量管理论坛。6月21-22日,完成与丹麦完成水环境治理合作项目交流任务。

46

进一步加强自媒体平台建设,继续全面开展“清洁空气•为美丽北京加油”系列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为美丽北京加油”的舆论氛围。加强策划组织,强化正面宣传解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引导公众做好空气重污染期间的健康防护。

1、主动发布。制定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等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全方位宣传报道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实施进展情况,宣传解读大气污染成因、法律法规、防治措施等。开展环境执法宣传,曝光环境违法案例。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26讲话三周年、全国“两会”、市党代会等为契机宣传我市大气治理工作。积极做好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和市级环保督查专题宣传。上半年,共组织新闻发布活动27次,发布新闻稿、素材58篇,受理接待媒体采访63次。

2.回应公众关切,多形式开展沙尘、臭氧污染等科普宣传解读。

3.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官方微博@环保北京上半年发布原创信息702条,阅读量2899万次,粉丝数量超过123万,增长27万。“京环之声”微信发布信息669条,阅读量174万次,粉丝量近7万;“京环之声”微博发布信息5743条,阅读量4560万余次,粉丝量达到241万;“北京环境监测”微博共发布微博1500余条,阅读量3200余万次,粉丝近143万。深入策划“环保北京微博开通6周年系列”宣传,成立“环保北京微联盟”。拍摄制作环保脱口秀《人语自然》,录制5期大型专家访谈节目《环保大讲堂》,推出环保动画片《决战尾气之巅》。在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公交电视、地铁电视播出自有节目5146分钟。

4.凝聚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共治。发挥北京市环保联合会枢纽型组织作用,联络沟通社会单位、环保组织等,搭建环保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动员、利用环境教育基地等社会环境教育资源,建立绿色生活宣传和展示平台,开展以生活方式绿色化为主题的浸入式、互动式教育。持续开展第十三届“牵手蓝天”环保主题摄影比赛、“我爱地球妈妈”中小学生环保主题演讲比赛、北京环保公益大使聘任等一系列“清洁空气为美丽北京加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成功举办第四届北京环境文化周、环保艺术节等。

47

发布实施《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对各区政府水质目标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发布实施《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对各区政府2016年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

48

全面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组建了第一批3个环境保护督察组,并对参与督察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第一批三个督察组已于6月28日正式进驻丰台、房山、大兴区,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督察工作。

49

其他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协办事项。

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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