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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绩效任务前三季度落实进展情况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9年10月29日 字体:【

序号

年度任务

2019年前三季度进展情况

1

把柴油货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执法并实行闭环管理,鼓励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支持发展新能源货车,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和环保标识管理政策。

印发北京市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型柴油车排放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及《2019年移动污染源监管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加大重型柴油车执法处罚,落实重型柴油车“闭环管理”制度,在进京口对排放超标的外埠车辆不予办理进京手续。督促企业淘汰老旧柴油车。起草了《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区加快推动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

2

组建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我局已与市委编办就明确职责、组建队伍、职权交接等问题深入沟通,共同研究推进组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相关准备工作。截至9月底,我局委托的两个执法机构已统一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开展执法活动,各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的组建工作稳步推进,通州、昌平、门头沟、大兴、密云、海淀等10个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大队已挂牌成立。

3

进一步加强与河北交界地区生态环境管控。

会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协调解决了房山区与涿州市交界环境污染问题。召开了“2019-2020年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会议”,印发了《2019-2020年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冀交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完成了联动执法下沉试点工作,密云区、怀柔区与承德市,房山区与保定市,延庆区与怀来县、赤城县,“通武廊”地区已经建立起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并相继组织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

4

认真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推广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鼓励群众监督举报。

研究完善了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完善了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夯实重点企业“一厂一策”减排措施。与河北、天津研究建立三地地市县间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确定了年度执法任务,组织开展交界地区联合执法,完成了联动执法下沉试点工作。以“一微克行动”为主线,组织新闻发布活动,受理接待媒体采访。已开通微信有奖举报渠道,方便市民参与,进一步动员公众参与监督举报。

5

减排任务。

开展重点减排项目现场抽查,掌握进展情况,督促稳定运行。

6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前三季度,本市PM2.5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6%,为历史同期最低。1-8月,全市地表水水体断面优良比例、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均达到2019年目标要求。会同农业农村局,督促各区核实耕地分类清单的边界,落实耕地安全利用措施。

7

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日常抓、抓日常,突出移动源、分散源污染治理,坚定不移打赢蓝天保卫战。

全市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聚焦柴油货车、扬尘、生产生活等领域污染减排,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前三季度,本市PM2.5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6%,为历史同期最低。

8

严防散煤复烧反弹,巩固无煤化治理成果。

结合常年运行锅炉监测工作,对常年运行锅炉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使用燃煤的情况。开展了四轮“点穴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发现非法使用燃煤行为均已移交属地处理。

9

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支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环境公益诉讼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配合处理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根据检察机关需求,提供了相关行政处罚案卷。

10

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推动各区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深度治理,组织对实施“一厂一策”的企业开展现场调查。出台《关于推进建立标准引领的挥发性有机物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梳理本市挥发性有机物标准体系现状,提出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产品含量标准、京津冀协同标准等改革措施。

11

加强水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碧水保卫战2019年各项任务措施,完成1-9月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完成第一季度、上半年水质不达标和变差断面季度通报工作,联合市水务局完成第一季度、上半年全市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季度排名工作。本市2019年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涉及的5个水源地共计1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19年1-8月,全市地表水水体断面优良比例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均达到2019年目标要求。

12

加强水源地保护。

本市2019年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涉及的5个水源地共计1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3

强化土壤风险管控。

一是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各区进一步核实耕地边界,推进耕地类别划分工作。二是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建立并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机制,依申请对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

14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控。

一是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发布2019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将9家重金属重点排污单位纳入。二是组织启动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三是跟踪进展情况,督促各区和企业按要求实施审核。

15

健全扬尘治理工作机制。

全市扬尘管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本市1-7月全市降尘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3.9%,低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平均水平,在“2+26”城市中的排名由去年同期的第14名升至第5名。针对降尘指标差、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就部分区降尘问题进行全面分析,与相关部门当面座谈、实地考察,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有关部门找到问题原因、提出相应有效措施,并为接下来的扬尘管控工作明确思路。

16

推进“通武廊”区域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合作。

积极参加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会议,与津冀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确定年度京津冀环境执法重点任务,认真落实京津冀执法联动机制下沉工作安排,推进交界区域综合治理,“通武廊”成为第一批建立联动机制的区域。邀请“通武廊”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参加2019年北京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行动论坛,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定期开展环境经济形势分析研判。

17

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监测。

按月对北运河通州段沿线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进行监测,目前已完成九个月的水质监测工作。召开调度会,组织各区继续结合“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做好工业废水直排问题整治;整合相关环境管理信息,组织各区对工业废水直排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加强监督检查与通报,督促各区落实排查整治责任。

18

推动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稳步实施,完善水污染应急联防联控机制。

会同市水务局深入实施密云水库上游补偿机制,研究开展密云水库京冀联动执法、总氮源解析、会商等专项工作。开展密云水库水生态状况评价现场踏勘采样监测工作。按月监测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跨界断面水质监测。组织召开了2019年京津冀突发水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协调会。8月29日,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于天津市宝坻区潮白新河组织开展了2019年京津冀突发水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

19

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开展水质交叉监测。

编制并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交叉监测工作的通知》,组织完成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建成区的黑臭水体交叉监测任务。

20

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完成了本年度国控土壤监测任务;已完成本年度市控土壤监测全部点位样品的采集和制备,样品分析测试工作也已完成大部分;本年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监测工作完成80%。。

21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6% 左右。

碳市场方面,已完成700余家未列入抽查名单的重点排放单位履约工作,总体工作进展顺利,个别未履约单位已移交执法部门。正在进一步开展被抽查重点排放单位履约工作。能力建设方面,筹备召开全市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培训。已初步完成各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工作。

22

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

1-9月份,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在进京路口和市内主要道路,人工检查重型柴油车215.16万辆次,监督抽测违法数量18.74万辆次

23

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石化、印刷、汽修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推动各区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深度治理,组织对实施“一厂一策”的企业开展现场调查。出台《关于推进建立标准引领的挥发性有机物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截至9月23日,组织各区环境监察部门完成家具、机械制造、包装印刷、医药农药、化工、橡胶、建筑涂料和胶黏剂制造、汽车制造行业检查。

24

开展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推动“两带、一环、一心”生态布局。

配合市水务局开展官厅水库水质补偿研究,结合调水情况探索大范围、多形式的横向补偿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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