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评估与投诉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及工作方案,现将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告如下,以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的人选。
报考职位 | 序号 | 姓名 | 笔试成绩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备注 |
综合岗 | 1 | 吕博钰 | 78.38 | 65 | 77.1 | 73.982 | 进入体检、考察 |
备注:
1.综合成绩=0.4×笔试成绩+0.3×专业能力测试成绩+0.3×面试成绩;
2.体检与考察具体要求和安排将通过电话告知,请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联系人:张萌、李楠,办公电话:010-89150596、010-89150590。
北京市生态环境评估与投诉中心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