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池包括:废旧锂电池、铅酸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干电池、纽扣电池等。
废锂电池一般不属于危险废物,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按照一般固废废物委托相关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进行处置利用。收集、贮存、运输集中的废弃锂电池过程应做好环境污染防治等相关措施。
目前生产的废旧干电池基本不含汞或者含汞量极低,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直接按其他垃圾处置。
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但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目前可按照《北京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回收处置。
废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纽扣电池属于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后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遵守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