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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两项小微举措更加便企利企
来源:审批处 时间:2020年07月02日 字体:【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跟踪市场主体反馈,不断细化优化服务,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根据对近期企业咨询关心问题的梳理,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两项便民利企小举措:

  一是制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照版)。2019年12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9年本)》,对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进行了调整。但企业在确定拟实施项目环评分类时,需要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9年本)》(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第28号公告)等三个文件进行查找比对,比较麻烦。为方便企业群众及时查找项目环评分类,市生态环境局制作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照版),将三个文件合并为一张表格,项目环评分类一目了然。企业群众可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的“政策文件”中下载使用对照版名录,地址为: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ztzl/yhyshjzt/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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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增设“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入口。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即环评机构资质相应取消,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评文件,也可以委托相关机构编制环评文件。但很多企业反映自身并不具备独立编制环评文件的能力,需要委托相关技术单位,以前靠资质管理的环评机构有相应名录,现在资质取消后,企业反而不知道如何查找有编制能力的环评单位。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在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栏目下,“公众查询服务”板块里增加了“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入口,方便企业“多家对比、综合考虑、从优选择”环评编制单位,服务企业提升环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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