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主动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制定《怀柔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强化正面清单企业监管。
一是准入程序规范化。结合怀柔区实际,召开专题会议梳理核实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研究正面清单企业纳入、移出及监督执法工作,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压减现场检查频次,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
二是非现场执法常态化。执法人员坚持“无事不扰、违法必究”的原则,将正面清单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污染源库,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积极运用走航车、卫星遥感等技术开展非现场检查和巡查,通过非现场监管模式,有效减少了对正面清单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
三是指导帮扶精准化。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强化对正面清单内企业的普法宣传,适时对企业开展环境管理全要素现场帮扶,督促排污单位自觉守法。同时,通过组织交流座谈等方式听取企业诉求,梳理相关行业环境违法风险点,明确监管执法要求,执法人员要求清单企业常态化、持续化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下一阶段,怀柔区生态环境局将深入推进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强化制度执行,发挥正面清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度、准度,切实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