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事前”做好服务,告知在前。向前一步服务,提前参与重点项目设计方案审核,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提前向企业讲解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为重点项目的环境影响做好预估,突出前置服务职能。二是“事中”规范行为,严格审核。注重现场踏勘,保证环评文件编制的客观性、真实性、合理性,立足生态涵养区站位,对项目选址、工艺流程、产污环节、污染物排放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环评报告能全面、准确反映出拟建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三是“事后”强化监管,加强复核。通过对环评文件质量复核、信用打分等方式,提升环评单位编制水平,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督促企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通过排污许可管理企业治污措施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