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申请获取《北京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依据《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规定,建议您通过信息公开渠道获取。
申请信息公开具体流程详见《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网址 https://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zfxxgk43/zfxxgkzn46/1718779/index.html。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