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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监测处 时间:1995年06月05日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一九九四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1994年北京市的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综合经济实力继续增强,随着一大批水、电、气、热、道路等重点工程竣工和交付使用,城市面貌又发生了新的变化。

    1994年北京市常住人口为1061.8万人,流动人口达300多万;其中市区常住人口为625万人。全市房屋竣工面积140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862万平方米;年末实有房屋面积为24838万平方米,其中市区为20826.7万平方米。1994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084亿元,工业总产值1217.6亿元,比上年增加25.8%;其中乡镇企业总产值为476.4亿元。

    1994年北京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批复,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促进了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环境污染状况

    废水排放

     1994年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7020.5万吨,比上年减少了5.5%;工业废水处理量69492.6万吨,比上年增加了8.5%;工业废水处理率为88.5%

     1994年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化学耗氧量(COD)

77911.96吨

石油类

1522.26

挥发酚

23.09吨

氰化物(以游离氰根计)

12.45吨

汞及其化合物

0.015吨

镉及其化合物

0.164吨

六价铬化合物

1.013吨

0.468吨

悬浮物

47.20吨

  

    1994年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为87162万吨,比上年增加1558.5万吨,增加1.8%;由于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城市污水处理率为10.5%,比1993年提高了7.4个百分点。

    废气排放

    1994年全市煤炭总消耗量为2555.98万吨,比上年略有增加。废气排放总量为3163.9亿标立米,比上年增加4.2%,其中燃料燃烧废气排放量2042.6亿标立米,生产工艺废气排放量1118.7亿标立米;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6%9.2%

    1994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二氧化硫

36.2万吨

烟尘

27.0万吨

工业粉尘

5.9万吨

   

    固体废弃物

    1994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128.5万吨,比上年增加30.0%;综合利用量为773.7万吨,比上年增加了24.8%;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由68.2%提高到68.6%,提高了0.4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历年堆存量10847.1万吨,占地面积358.6万平方米。

    1994年全市清运生活垃圾432.4万吨,比1993年增加了4.2%;生活垃圾处理量182.5万吨,处理率为42.2%

    污染事故

    1994年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质量

  1994年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没有明显变化。人口、经济、房屋集中的市区污染比较严重,远郊区县污染水平较低。市区非采暖期除除总悬浮颗粒物外,其他污染指标均能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采暖期污染较严重。由于汽车数量的增加,氮氧化物污染有加重趋势,光化学氧化剂的污染威胁依然存在。

    由于全市施工工地多,西北三环大面积施工,加之春季多风沙天气,1994年城近郊区总悬浮颗粒物和降尘量比1993年分别增加了13.5%18.4%

    1994年北京市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总悬浮颗粒物

 

二氧化硫(微克/立方米)

总悬浮颗粒物(微克/立方米)

 

市区

远郊县

市区

远郊县

全年

83

41

337

 

采暖期

165

62

379

 

非采暖期

39

30

309

 

     1994年北京市大气中的降尘量

季 度

降 尘(吨/月.平方公里

市区

远郊县

清洁对照点

28.5

17.4

8.4

18.9

13.2

5.9

19.3

17.9

4.4

20.9

14.6

3.7

年均

21.9

14.3

5.7

  

水环境质量

    北京市地面水污染状况与往年相同。1994年共监测地面有水河段77条,长2100余公里,基本未受污染和轻度污染的河段共38条,长1418公里,占监测河段的67.57%。监测水库17座,总库容72.52亿立方米,基本未受污染的12座,其余水库属轻度污染;密云、怀柔水库水质良好,完全符合饮用水源水质标准。监测湖泊19个,最大容量1020.43万立方米,基本未受污染和轻度污染18个,占监测库容的96.88%

    声环境质量

    交通噪声  1994年全市机动车达到66.4万辆、比上年增长17.9%,交通流量平均递增17.5%。但由于三环路的全线通车,二环路的交通压力减轻,建成区交通噪声与1993年基本持平,城区低于近郊区趋势明显。1994年全市共监测路段303条,累计路长485.4公里,市区平均交通噪声71.7分贝;其中城区为68.8分贝,近郊区为73.2分贝,近郊区比城区高4.4分贝。

    区域环境噪声  1994年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噪声达标区,治理固定噪声源,加强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1994年市区建成区环境噪声监测面积286平方公里,平均等效声级为56.9分贝,比1993年低0.9分贝;其中城区59.7分贝,近郊区为55.5分贝,城区比近郊区高4.2分贝。

    1994年是北京市依法禁放烟花爆竹的第一年,春节除夕夜的环境噪声由1993年的92分贝下降到48.5分贝,下降了43.5分贝。

三、污染治理和环境建设

  1994年,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为中央服务、为国际交往服务、为全市人民服务的方针,为群众办了一批环保实事,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扰民问题,部分地区的环境有所改善。

  保护引用水源

  继续以保护引用水源为重点,加强密云、怀柔水库管理,拆除、停建了位于水库水源保护区的违章建筑;在密云、怀柔水库上游种植水源涵养林1.3万公顷,完成1.5万公顷小流域治理;完成了17个加油站的撤消和改造;保证了引用水源的水质清洁。

  烟尘和噪声治理

  加强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和管理,使局部地区的环境得到改善。对城近郊区4288台锅炉进行了监测,77%的锅炉烟尘排放浓度达到300毫克/立方米标准,烟尘黑度达标率为91%;全市新建噪声达标区42.1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面积达178.4平方公里,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由30.7%提高到39.3%

  搬迁和治理工业污染源

  1994年投资2.80亿元用于污染治理,有398个治理项目竣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首钢第一线材厂(西直门)、橡塑一厂(南线阁)和绝缘材料厂(南菜园)等16个工厂、车间已停产或搬迁,彻底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扰民问题。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全年绿化植树237万株,铺草坪150万平米,种植宿根花卉200万株,增加绿化面积627万公顷;完成荒山造林1.6万公顷,飞播造林3万公顷,封山育林1.3万公顷,平原及四旁植树1382万株,新建农田林网1237.6公里。城市绿化总面积达14803.57公顷,绿化覆盖率31.36%;人均公共绿地达到6.58平方米;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3.78%

  在重点风景区和人口密集区积极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防治面积达1500公顷,完成林果生物防治面积2000公顷;在风沙危害严重地区营造2670公顷防护林,综合治理沙荒地1万公顷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994年全市投资151.3亿元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用于公用事业的资金就达50.3亿元。新增燃气用户14万户,城市气化率89.8%;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74万平方米,城市热化率达32.5%

西北三环路建成通车,使48公里长的三环路成为快速环路;到1994年底,全市共有大型立交桥75座,大大改善了交通环境。

全市新建成密闭式清洁站38座,已投入使用的累计有552座,密闭式清洁站收运垃圾率由上年的65%提高到70%;大屯封闭式垃圾转运站和日处理2000吨的阿苏卫垃圾卫生填埋场建成,并投入使用,使城市垃圾处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日处理50万吨污水的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了首都城市功能。

  野生动物保护

  对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单位严格审批,加强管理。全年共接送、收养群众救护的野生动物10只,接收首都机场查获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40只。

四、环境保护工作

  城市和综合整治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水平,1994年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承担考核指标单位的责任,要求“谁的任务谁完成”、“谁丢分谁负责”;指定了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管理和考核办法;建立了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与监测网络;使“城考”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在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北京市1994年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21项指标总分为83.62分,比1993年提高4.39分。

  市政府与各区县签定了本届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书”,各区县也与基层单位签定责任书,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任期目标,推动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工业系统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污染控制能力。

  根据北京市环境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总分排在前五名的西城区、石景山区、朝阳区、顺义县和大兴县等区县人民政府,及总分排在前八名的燕化公司、航天总公司、化工集团公司、纺织总公司、电力局、铁路分局、二轻总公司和机械局等局、总公司予以表彰。同时,对市园林局、市公交总公司、铁道部通信信号公司、市政工程总公司、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六个单位通报表扬。

  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1994年环境保护法制工作的特点是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年初,对密云水库周围的7项违章建设和首都机场等4个违法单位进行了处理;4月份对未经审批自行建设、污染严重的建材制品总厂苯丙乳液车间和京岩加油站,首次采用了查封的处理方式。同时,加强经常性的环保执法检查,全市共组织各类检查920多次,处罚各类违法事件4914起;有14个区县认真查处了非法猎捕、经营、走私、倒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1994624转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市环保局和市技术监督局颁布了《北京市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已于71日起正式实施。市环保局还与有关部门共同颁布了《北京市餐饮业、商业服务业以及文化娱乐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建设项目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13个规范性文件。

  排污收费

  1994年,全市共征收超标准排污费5509.7万元,比上年增加18.1%;其中征收中央、市属企业4667万元,比上年增加13.8%,征收区县属企业840.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9.4%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1994年北京市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围绕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主题,在加强对领导干部宣传和加强舆论监督两个方面有新的突破。

  各区县抓住政府换届时机,组织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几套班子的领导,听环保专家、学者介绍国内外环境保护形势;市委党校首次将环境保护专业课纳入了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崇文、西城、东城、丰台等区县党校也把环境保护作为区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根据全国人大、国家环保局等9个部门《关于举办〈中国环境法制教育讲座〉的通知》精神,首次举办了“北京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环境法规培训班”;1994年全市共有上万名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受到环境保护的教育培训,提高了各级领导的环境意识。

  1994年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与市环保局配合,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中华环保世纪行”、“焦点访谈”、“市府与市民”等栏目进行报道;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对违反环保法规的18件污染和扰民问题进行曝光,播发有关专访10余次,刊发环保稿件365篇,加强了环境保护的舆论监督。

  环境监测、科研与国际合作

  1994年,各级环境监测部门配合环境管理较好地完成了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督、污染事故及环境纠纷监测等项任务,提供了大量基础数据;环保系统共完成科研课题37项,有18项通过了鉴定,5项获市、部级科技进步奖。北京环保产业协会也于1994年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次理事会。

  1994年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世界银行贷款北京环境项目进展基本顺利。同时,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进行的北京环境质量改善项目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来信来访

  1994年环保系统共收到群众来信2108件,来访1718件,共3826件,比上年增加911件,增加了31.3%。来信来访中反映突出的仍是大气和噪声污染,分别占33.9%59.5%。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17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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