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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五批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石景山区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督察二处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北京市第五批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石景山区开展了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2月28日向石景山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石景山区区长李新主持,督察组组长唐立军通报督察报告,石景山区区委书记常卫作表态发言,李晓华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石景山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石景山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冬奥会筹办和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重大机遇,紧扣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两个关键,大力推动绿色转型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石景山区坚定履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纳入区委中心工作总体布局,融入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发展战略,在中心城区率先建成国家森林城市。

  石景山区积极推动区域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京西行动计划为引领,以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为重点,全面助推“京西八大厂”转型,加快“一轴四园”重点功能区建设,持续推进“1+3+1”高精尖产业发展,2022年高精尖产业收入、税收分别同比增长8%、20%。

  石景山区全力建设山水融城的首都城市西大门,生态环境状况指数逐年上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城市绿化覆盖率均位居中心城区第一,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位居全市第一。

  石景山区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持续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率先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并通过复评,大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修复工业污染土地块数、修复土方量均位列全市第一。

  石景山区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些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3年底,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中,31件已办结,7件阶段性办结;对督察组督办、交办问题,石景山区责令整改177起,立案处罚32起,共罚款109.85万元,约谈15人。

  督察指出,石景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还不稳固,环境基础设施还不完善,与中心城区功能定位还不能完全匹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效果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与山水文化融合的生态宜居示范区定位仍有差距。

  一是一些街道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石景山区在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方面,还存在压力传导不到位、不均衡的问题;一些部门统筹联动不够、同向发力不足,未能真正形成合力。

  履职尽责不力。汽修喷烤漆环节监管薄弱,古城街道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古城汽修集群15家经营喷烤漆业务的企业,10家不同程度存在废气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露天调漆和打磨等问题,区运管分局对汽修企业台账底数不清、巡查检查不到位;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粗放,抽查23处工地,均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区住建部门行政监管职责落实不力,未按规定建立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台账,部分工地未按规定组织开工前联合验收,未充分使用行政措施解决施工扬尘问题;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未开展扬尘税加征工作。

  监督管理不到位。建筑垃圾管理存在漏洞,督察发现16处工地共约2.6万吨建筑垃圾去向不明,5处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北京石泰集团有限公司衙门口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对属地反馈的276条次扬尘问题仅做表面整改,并露天堆放约200吨混合垃圾,首钢一建设三公司院内及原中铁建设集团商品混凝土分公司违规消纳建筑垃圾,现场露天堆存建筑垃圾6万余吨;督察组抽查了11家危险废物产废单位,6家存在管理不规范现象。

  工作落实不严不实。浅山区陈家沟村和双泉寺村,生活污水长期通过抽运方式处理,且抽运业务层层转包,导致两年多时间3万余立方米生活污水去向不明;出租车清洁能源替代任务推进缓慢,2022年应完成1410台,截至2023年4月尚未开展。

  二是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有差距。石景山区正处于转型发展的攻坚期和城市复兴的关键期,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治理不彻底、资源节约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还有差距。

  工业转型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环境问题。在部分闲置厂房、库房和拆迁腾退大院内依然存在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污染企业,督察期间共发现64个;污染土治理修复作业不规范,北京首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首钢园区污染土修复过程中,将4.5万余吨未经处理的污染土筛上物长期露天堆放。

  水环境治理统筹推进不力。污水收集设施建设和监管工作薄弱,古城、鲁谷等6个街道的多个小区及单位未接入市政管网,每日近200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通过抽运或自建设施处理,金隅滨河园污水处理站出水不能稳定达标,北京市喜隆多购物中心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多处管网检查井污水浓度超纳管标准;高井沟沿河截污管线建设不规范,导致污水溢流多发,异味严重,汛期影响下游水质;督察发现多处入河排口存在污水溢流问题。

  水资源管理问题突出。地下水取用管理不到位,近三年有5家单位超采地下水17余万立方米,衙门口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首钢园区等相关企业长期将生活用水、生态绿化用水用于生产经营,近三年违规取水80余万立方米,区城市管理部门近三年仅处罚1家次;重点用水行业管理存在漏洞,洗车服务企业生产用水应按商业用水的16倍计价,督察发现19家双路供水,逃避分类计量;全区大部分园林绿化、景观补水、环境卫生、道路清扫降尘仍取用自来水或地下水。

  三是对标中心城区定位精细化管理水平仍需提升。石景山区基层治理仍显粗放,网格化管理手段应用薄弱,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不高,特别是在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拆迁工地周边的道路,车辆经过时扬尘问题十分突出;裸地扬尘问题依然存在,个别街道对裸地巡查检查不到位,裸地扬尘管控措施执行不严,督察发现5块共20万平方米裸地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部分公园和林地内乱堆乱放垃圾,特别是松林公园内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园林垃圾,2023年3月被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餐饮油烟监管还有欠缺;部分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存在未经编码、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尾气直排等情况;在五里坨街道、广宁街道发现4个黑加油车、罐。

  督察要求,石景山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石景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明晰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提升城市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高水平建设好首都城市西大门。

  督察强调,石景山区委、区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石景山区委、区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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