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本站
  • 搜全网
热门查询:车型排放标准查询4-131106153059进京车辆环保审核4-131106153059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当前位置 > 首页 > 首页 > 详细信息
责令北京首开万科和泰置业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4〕Z 6号)
来源:监察总队 时间:2014年07月22日 字体:【

京环保责改字〔2014〕Z 6号 

 当事人名称:北京首开万科和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宗鸣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东配楼305室  

  

  我局于2013年7月9日对你单位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的大兴区新城核心区I、J组团0101-009、012地块商业金融用地项目进行检查,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商业和办公,总建筑控制规模12.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9.3亿元。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已于2014年7月开工,目前正在进行土方施工。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违法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市发改委批复文件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停止建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逾期未改正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7月22日

分享到:

  • 北京生态环境微博

  • 北京生态环境微信

  • 环境监测

  • 京环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