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7日,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我市发布《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民用航空运输业》(DB11/T 2057-2022),标准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范围、核算步骤与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要求等内容;适用于航空客货运输、通用航空运输两类民用航空运输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附件:《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民用航空运输业》(DB11/T 205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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