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长辛店、王佐两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对水源地周边环境进行现状调查,编制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年度环境监察和水质监测方案。2.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根据村落和农户分布,因地制宜采用城带村、镇带村、单村收集运输等方式开展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完成卫生改厕,粪污无害化治理,杜绝污水横流街道现象。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3.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委、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水利局四部门对花乡六圈村、葆台村、卢沟桥乡小井村等5个村庄进行现场核查。截至目前,5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均达到国家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