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事项”。依法取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2.“减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对审批中可留可不留和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保留的,一律不予保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需人工,建设单位可在网上自主完成备案。1-11月,环境影响类事项办件量为2314个,其中:审批类项目占4%,96%的项目为备案类。3.“减时间”。提速审批,压缩55%的审批时限,41%的依申请事项可当场办结。4.“减材料”。将无法律法规依据、对审批无实质作用等材料予以取消,精简62%的申请材料。5.“增透明度”。在微信公众号公开办事指南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方便群众事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