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快改善首都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经过五年努力,本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较大幅度减少。到2017年,全市空气中的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八大污染减排工程:一是源头控制减排工程。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合理控制人口规模,确保2017年底将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强化资源环保准入约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二是能源结构调整减排工程。大幅压减燃煤总量,城六区逐步推进无煤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减煤换煤”、远郊区县燃煤减量化,同时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提高能源效率等。到2017年,全市燃煤总量比2012年削减1300万吨,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三是机动车结构调整减排工程。坚持“先公交、严标准、促淘汰”,到2015年全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力争达到
六大实施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法规体系。积极推进《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法规体系。二是创新经济政策。发挥资源价格的杠杆作用,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研究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推进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等。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成因、传输规律、污染源来源解析及治理技术、细颗粒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空气质量中长期预报预警技术等研究。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等。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合作,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动应急等。五是分解落实责任。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制定年度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5年对“行动计划”进行中期评估。六是严格考核问责。将PM2.5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三大全民参与行动:一是企业自律的治污行动。对工业、建筑、运输、环卫、餐饮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推动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鼓励企业主动减少污染排放。二是公众自觉的减污行动。以“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为导向,鼓励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营造绿色生活、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三是社会监督的防污行动。引导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地监督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督促加快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