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碳排放控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拟对2014年发布的《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14〕14号)进行修订。在统筹考虑衔接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 第19号)、强化重点碳排放单位数据质量管理以及近年来中央和本市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在梳理总结近10年本市试点碳市场工作成效、经验及需要调整优化有关安排的基础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至10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kjhgjhzc@sth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国际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传真:010-68428670;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7日
相关链接:关于对《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