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市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驾驶人或者使用人,未确保装载的污染控制装置、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等设备和装置的正常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生态环境微博
北京生态环境微信
环境监测
京环之声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