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本站
  • 搜全网
热门查询:车型排放标准查询4-131106153059进京车辆环保审核4-131106153059
访问我的专属空间 智能问答网站无障碍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Beijing Municipal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ureau

(试运行)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职权编号:

L1303900

职权名称: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进行备案
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信息通报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行使层级:

市级

流程图:

行政其他类职权运行流程图

  • 北京生态环境微博

  • 北京生态环境微信

  • 环境监测

  • 京环之声

京环之声

主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邮编:101117

政府网站识别码:110​0000​122

京ICP备1903086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