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兹定于2017年3月14日9时30分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第一会议室,对中国南车集团北京二七车辆厂涉嫌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愿意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1、申请时间:2017年3月4日至2017年3月12日;
2、申请方式:电话申请,电话68717209,联系人明莉;
3、申请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根据我局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参加人数为10人。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的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