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全国碳市场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评估。现将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质量、合规性、及时性的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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