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11〕280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北京市崇文区第一人民医院限期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的通知
北京市崇文区第一人民医院:
经查,你单位使用Ⅲ类射线装置项目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办环保验收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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