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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本局其他文件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
  4. [实施日期] ----
  5. [成文日期]
  6. [发文字号] 京环发〔2017〕47号
  7. [废止日期] ----
  8.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5日
  9. [有效性] 已失效
  10. [文章来源] 应急处
(失效)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在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安装 扬尘在线监控设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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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环发〔2017〕47号

预拌混凝土生产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有效控制本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在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要求,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措施应用。在年底之前,对本市有资质且正常生产经营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并投入运行。

  二、安装要求

  本次在线监控项目,由市财政拨付资金,市环保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了采购,设备安装及运行维护服务等费用由市财政承担,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北京城市建设研究发展促进会和北京欧禄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负责监控设备安装运行工作。

  1.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安装工作。为确保在线频监控设备顺利安装,各单位要负责提供设备安装的必要场地、用电、设施固定等安装所需的必要条件,明确专人负责安装工作对接。

  2.安装条件要求。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原则上应安装在搅拌站安全范围内,尽量安装在可直接现场主要生产区域、运输车辆出入口、砂石料存放口等有效部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保持正常使用。

  3.做好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各单位应制定在线监控设备安全管理要求,负责设备仪器的安全,明确责任人员,并将名单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备案。防止出现设备被盗、损坏等问题,发生非技术性人为损坏问题由被安装单位承担赔偿修理等责任,在线监控设备未经管理部门同意,运行和维护单位不得擅自拆除。

  北京城市建设研究发展促进会和北京欧禄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要按要求组织好技术服务队伍,制定具体安装方案,定期出具监控报告,确保按时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                                                     

  (此文主动公开。联系人:市环保局  褚玥,联系电话:68466842,邮箱:yjc@bjepb.gov.cn;安装运行单位:北京城市建设研究发展促进会和北京欧禄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刘彬,联系电话:18519338806;王宏伟,联系电话:1391169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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