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环函〔2021〕18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从源头上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首都大气环境质量,我局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标准《车用汽油环保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和《车用柴油环保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机关、科研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和个人提出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于2021年5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反馈我局。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书面征求意见单位,如无意见也应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的按无异议处理。
附件:
附件1:书面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附件2-1:《车用汽油环保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4.30)
附件2-2:《车用汽油环保技术要求》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4.30)
附件3-1:《车用柴油环保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4.30)
附件3-2:《车用柴油环保技术要求》+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4.30)
附件4: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30日
(联系人:宫宝涵、高喜超;联系电话:68717229、68481537;传真:68717187、88423743;电子邮箱:jidongchechu@sthjj.beijing.gov.cn,kjchu@sthjj.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