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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本局其他文件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
  4. [实施日期] ----
  5.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9日
  6. [发文字号] 京环函〔2022〕60号
  7. [废止日期] ----
  8.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06日
  9. [有效性] 已失效
  10. [文章来源] 固体处
(失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北京市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成员和专家库专家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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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环函〔2022〕60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的要求,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拟组建北京市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专委会)和鉴别专家库。现公开征集市专委会成员和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市或常驻本市的行政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化工、石化、冶金、材料、电子、能源、分析检测、毒理、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的技术专家。

  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3名(含3名)市专委会成员和若干名专家库专家(推荐的市专委会成员自动成为专家库专家)。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2.具有良好的相关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

  3.从事相关领域研究或技术工作满五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5.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正常参加市专委会组织的工作,并能按要求完成任务。

  三、专家职责

  1.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开展本市危险废物鉴别技术培训等指导工作。

  2.评估对本市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的异议及相关鉴别报告,出具异议评估意见。

  3.受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本市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及鉴别报告开展抽查复核,对危险废物鉴别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4.承担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其他危险废物鉴别相关工作。

  四、征集程序

  1.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需经工作单位同意,退休人员可以除外,申请或推荐专家需填写《北京市危险废物鉴别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同时提供职称证书、学位学历证书、从业经验等相关材料。上述资料电子扫描件于2022年5月31日前发送至ggzx68452189@163.com,邮件注明“危险废物鉴别专家申请+姓名”,待审核通过后再通知邮寄纸质材料。

  2.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审核申报材料,择优确定专家名单。

  3.按照相关规定公示市专委会及专家库成员名单,无异议的纳入市专委会和专家库。

  五、其他事项

  市专委会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补或调整。

  附件:北京市危险废物鉴别推荐专家信息表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9日                                                   

  (联系人: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  赵欣月;联系电话:010-82565816;传真:010-82567359;邮箱:ggzx6845218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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