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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主办的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字体:【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京政发〔2023〕8号),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作为主责单位共承办29项任务。具体如下:

  31.着力打造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立健全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标准体系,推进全国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建设,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升级为国家级平台,鼓励推出一批创新产品,高水平办好绿色发展论坛。在行政办公区等重点区域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积极推进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规划建设。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园林绿化局,市金融监管局,城市副中心管委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通州区政府

  37.落实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落实高质量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总值与生态涵养区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的联动挂钩机制。做好中心城区与生态涵养区结对帮扶工作。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40.着眼于打造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统筹落实通勤圈、功能圈、产业圈发展任务。加快打造一体化交通体系,推进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京哈高速拓宽改造、国道109新线高速、承平高速等工程建设,推动进京检查站优化布局,开通更多通勤定制快巴线路。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医保局,市重大项目办

  43.深化京津冀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和生态环境共建,推动永定河平原南段(一期)工程主体完工,深入推进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官厅水库生态修复和库区协同保护,研究建立京冀水源保护林经营抚育政策机制,推动环京绿色生态带建设。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79.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突出做好稳增长各项工作。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重大项目办

  86.落实乘用车置换新能源车政策,出台二手车外迁奖励政策,提振汽车消费。用好绿色节能消费券政策,激活绿色消费。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北京市税务局

  131.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健全市场监管系统“通用+专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201.深化“一微克”行动,深入推进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精细化管控,持续开展粗颗粒物、道路尘负荷监测评估和排名通报。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202.强化重点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治理,“一厂一策”治理排污企业,加强石化、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全过程管控。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7.推动制定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配套政策,加强重点行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逐步削减受污染建设用地面积。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9.组织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确保重点碳排放单位完成履约。推动重点碳排放单位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培育一批低碳领跑者。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10.全面落实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考核机制,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达到国家要求。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11.加强装备、电子、汽车等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改造高能耗老旧数据中心,促进各类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升级。加大低碳试点示范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等先进低碳技术应用,建设一批气候友好型的园区、社区、校园等。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214.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完善碳普惠激励机制,将机动车油换电等低碳出行情景纳入碳普惠激励范围。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

  256.实施生态安全格局专项规划,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监督与管理。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局

  275.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政府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6.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7.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意见,按照党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政府系统主题教育。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8.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决策评估,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3.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健全综合执法市区联动协调机制,完善街道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开展向街道乡镇下放执法职权的评估工作。

  主责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292.深入开展“局处长走流程”,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3.加强和改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树立真抓实干工作导向,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形成比学赶帮超、竞相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干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4.践行新时代群众路线,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更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5.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进一步精文简会,精简政府系统“督检考”事项,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6.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巩固深化中央第六轮巡视、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

  297.始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按照5%比例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总量原则上“零增长”,推动全成本预算绩效全覆盖。积极向中央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加强“四本预算”、债券资金的统筹衔接,优先用于保障全市大事要事。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9.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0.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和思想堤坝,让清正廉洁成为干部的自觉追求,让干净干事在政府系统蔚然成风。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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