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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0年01月10日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保障为重点,全面高效履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预算管理,持续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顺利完成了承办的各项年度绩效任务,达到预期效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本市PM2.5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首次进入40+水平。年度国家考核地表水水体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过50%,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低于1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成效

  一是主要任务指标顺利完成。除完成年度PM2.5、地表水断面和土壤环境改善目标外,本市大气环境中PM10、NO2年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密云、怀柔两区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34、35微克/立方米,率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2019年全市扬尘管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全市降尘量均值低于6.0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20%以上。根据当前数据核算,2019年本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2.6%以上。

  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逐渐壮大,目前我局委托的两个执法机构已统一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开展执法活动,各区均已下发关于组建区级执法大队的批复文件,10个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大队已挂牌成立。跨京津冀区域联动执法成为常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冀交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的通知》,各远郊区全部完成联动执法下沉。创新协同推进京津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为强化移动源排放管控提供法律保障。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和环保标识管理稳步推进,明确了有关政策并督促各区严格落实。

  三是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固定源方面,2019年全市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6446起、2.02亿元,处罚起数较去年同期增加1517起;聚焦热点网格高值区、空气质量落后的乡镇(街道),开展七轮次“点穴式”执法,发现涉气类环境问题2083起。移动源方面,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在进京路口和市内主要道路,人工检查重型柴油车290.5万辆次,处罚22.9万辆次。累计淘汰国三柴油货车4.3万辆,将20.5万辆超标车纳入“黑名单”闭环管理,实时远程在线监控2.8万辆重型柴油车排放情况。入户人工检查重型柴油车21.3万辆次,立案处罚1.3万辆次。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创新工作体制,经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七个工作小组,形成“一办七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体制,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的统筹。细化工作措施,起草并提请印发《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行动计划》和市委生态文明委及工作小组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调度,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完善工作思路,修订完善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印发《北京市扬尘管控工作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健全工作制度,“点”“面”结合,进一步构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二)强化过程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构建绩效管理组织部门统筹、牵头部门牵总和承办部门落实的三级管理体系,将年度绩效任务纳入局折子工程,各项绩效任务和考评指标逐一落实到处室、直属单位。在高效履职方面,依托“重点工作管理系统”每季度梳理、调度绩效任务落实情况,对难点问题进行研判并重点督办落实。在依法行政方面,利用移动执法系统提升执法效能,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培训,依法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法主动公开、办理依申请公开。在预算管理方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计划等绩效管理措施,每月监控、分析、督促预算执行进度;委托第三方开展内部审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优化服务方面,建立政务服务团队,搭建绩效评价督查平台,精简申报材料,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创新“接诉即办”机制,加强研判、未诉先办,标准化解答、快速化响应、人性化沟通,在全市月度考核排名中实现“八连冠”。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统筹局内、局外两条线,完善并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年度各项重点工作调度。全市范围内,实行“季汇报、月通报”工作机制,每季度向市政府常务会汇报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并通报落实情况;每月通报空气质量及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每月提供区委书记点评会上相关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亮点及问题;日常加强重点工作协调调度,每天向各区区委、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发布空气质量专报。局系统范围内,建立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研究有关重点工作。统筹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制定印发2019年局折子工程,明确每项工作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建立局内“重点工作管理系统”,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建立内部督查工作机制,实行挂账督办,定期印发督查通报,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完善管理手段,压实工作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综合运用通报、曝光、督察、执法、移交问责等手段,压实工作责任。一是通报环境质量排名情况。每月通报全市PM2.5浓度排名最高的30个乡镇(街道)、粗颗粒物浓度最高的30个乡镇(街道),每季度通报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水质变差和不达标断面情况。二是曝光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利用“一报一台一网”和我局政府网站,定期公开乡镇(街道)大气粗颗粒物浓度排名和道路尘负荷评分及排名情况,以及生态环境督察(查)、执法发现有关问题及典型案例。三是加强重点区域和领域督察执法。针对环境质量较差或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地方和领域,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暨扬尘管控专项督察和“点穴式”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责任单位处理,对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约谈,对履职不力的责任单位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尽管2019年各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显著,但当前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期,治理手段由“工程减排”向“管理减排”转化的过渡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改革的深化期,本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仍不稳固,受极端气象条件影响,稍有懈怠就可能反弹。因此,面对严峻形势和关键节点,应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进一步做好明年绩效管理,保障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研究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全年梳理年度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对标国家“十三五”时期约束性指标、北京市新版城市总规、“十三五”环保规划等要求,认真研究编制2020年度绩效任务书,明确工作措施和任务目标。

  二是聚焦关键领域,抓住工作重点。聚焦重点对象(PM2.5、VOCs)、重点领域(重型柴油车、扬尘、生产生活源)、重点区域(核心区、城市副中心)、重点时段(秋冬季),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继续巩固改善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打好碧水保卫战。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打好净土保卫战。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完成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内部沟通机制,定期研判形势、沟通情况、通报进展,确保信息对称、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健全完善绩效管理职责分工体系,分解落实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加强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完成绩效任务。

  附件: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绩效任务完成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绩效任务完成情况

序号

年度任务

2019年度完成情况

1

把柴油货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执法并实行闭环管理,鼓励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支持发展新能源货车,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和环保标识管理政策。

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严格执法检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入户人工检查重型柴油车21.3万辆次,立案处罚1.3万辆次。落实重型柴油车“闭环管理”制度,将20.5万辆超标车纳入“黑名单”闭环管理。累计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4.27万辆。累计推广新能源车30.9万辆。制定并发布《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2

组建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我局委托的两个执法机构目前已统一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开展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各区组建区级执法队伍,目前10个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大队已挂牌。

3

进一步加强与河北交界地区生态环境管控。

加强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执法联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冀交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的通知》,目前各远郊区已全部完成联动执法下沉工作。房山和涿州共同对交界处的非法砂石厂进行了取缔,大兴区、廊坊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跨界“点穴式”执法检查。通州区、房山区、怀柔区、延庆区、密云区均与河北省交界地区开展了联合检查。

4

认真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推广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鼓励群众监督举报。

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报会商,在生态环境部统一指导下,及时依规启动重污染预警,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应急预案,较好的完成了应急应对工作。对重点行业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分级管理,核实完善配套措施。积极推广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及时组织新闻发布活动,受理接待媒体采访,组织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单位,开展绿色北京宣讲活动。鼓励群众监督举报,拓展有奖举报渠道,积极受理并转办群众投诉举报。“接诉即办”工作考核成绩连续8个月在全市委办局中名列前茅,获得媒体广泛报道。

5

减排任务。

组织开展总量减排自查核算,对各区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进行核算核验。组织制定分解各区2019年减排任务,纳入各区政府绩效。开展重点减排项目现场抽查,掌握进展情况,督促稳定运行。组织开展总量减排工作培训。初步核算本市2019年减排量和2020年减排潜力。

6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1-12月,本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微克/立方米,为历史同期最低。年度国家考核地表水水体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过50%,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低于10%。土壤环境总体良好,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了90%以上。

7

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日常抓、抓日常,突出移动源、分散源污染治理,坚定不移打赢蓝天保卫战。

严格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各项任务,重点治理移动源、扬尘源、生产生活源等领域污染,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一微克”行动,推动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成立市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及气候小组,制订实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国三标准柴油货车全市域禁行政策;印发《北京市扬尘管控工作意见》,定期通报街乡镇粗颗粒物浓度及道路尘负荷等排名。1-12月,本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微克/立方米,为历史同期最低。

8

严防散煤复烧反弹,巩固无煤化治理成果。

开展“点穴式”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非法使用燃煤行为移交属地处理。联合市城管委等部门开展2019年采暖季优质煤供应企业现场考核,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9

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支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核实并反馈办理情况。与检察机关的互通有关信息,及时提供重大行政处罚线索。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技术支撑,有力推动了环境公益诉讼。

10

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组织各区对VOCs年排放量在10吨以上工业企业、执法检查发现涉VOCs违法行为的企业以及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需重点监管的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深度治理。全年共完成52家存在减排潜力的企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

11

加强水污染防治。

定期开展水环境质量排名预警,通报水环境质量和改善情况排名结果。完成2019年度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对全年水环境形势进行分析。年度国家考核地表水水体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过50%,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低于10%。

12

加强水源地保护。

本市2019年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涉及的5个水源地共计15个台账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3

强化土壤风险管控。

加强部门联动监管,严格用地准入,保障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初步核算本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配合完成受污染耕地分级分类清单划定,并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情况现场调研,初步核算本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14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控。

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发布2019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组织开展年强制性清洁生产部署培训会,对各区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培训指导,督促各区和企业按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15

健全扬尘治理工作机制。

2019年扬尘管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降尘量均值低于6.0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20%以上。印发《北京市扬尘管控工作意见》明确各区各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强化统筹,定期召开扬尘管控工作部门联席会,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创新完善监测监管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每半月在北京日报、京环之声等媒体公布街乡镇粗颗粒物监测排名情况,每月在北京日报、BTV、京环之声等媒体公布全市平原区街乡镇道路尘负荷排名情况。

16

推进“通武廊”区域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合作。

本市通州区与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按照京津冀执法联动机制下沉工作安排,成为第一批建立联动机制的区域。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统筹调度各区、各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相关任务措施扎实落实,积极推进京津冀生态环保领域率先突破。

17

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监测。

加强北运河通州段水质监测工作,按月完成对北运河通州段沿线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进行监测。组织各区结合“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对无处理设施直排工业废水的企业进行整治。加强监督检查与通报,督促各区落实排查整治责任。

18

推动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稳步实施,完善水污染应急联防联控机制。

实施京冀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按月开展水质联合监测。建立京冀白洋淀流域跨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加大治污力度,改善大清河流域出境水质。

19

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开展水质交叉监测。

编制并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交叉监测工作的通知》,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组织指导朝阳、通州等区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交叉监测任务。

20

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按照本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要求,本年度国控及市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已全部完成。

21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6% 左右。

顺利完成应对气候变化职责转隶,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年度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计划,推进各领域工作进展顺利。试点碳市场运行规范平稳,903家重点碳排放单位纳入碳市场管理,市场机制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广泛开展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工作水平。根据当前数据核算,预计2019年本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2.6%以上。

22

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

1-12月份,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在进京路口和市内主要道路,人工检查重型柴油车290.5万辆次,处罚22.9万辆次。

23

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石化、印刷、汽修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组织各区对VOCs年排放量在10吨以上工业企业、执法检查发现涉VOCs违法行为的企业以及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需重点监管的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深度治理。完成52家存在减排潜力的企业完成“一厂一策”深度治理。完成家具、机械制造、包装印刷、医药农药、汽车制造、电子制造、石油化工、汽修等重点行业执法检查,查处涉嫌环境违法问题500余起。

24

开展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推动“两带、一环、一心”生态布局。

配合水务局开展官厅水库水质、水量补偿机制研究工作,基本形成水质补偿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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