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绩效任务名称 | 前三季度进展 |
1 | 制定实施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已于9月7日以京政发〔2018〕22号形式印发实施《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
2 | 启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开展北京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调研。 | 开展了移动源污染防治协同立法调研,并与有关单位座谈。 |
3 | 研究建立排污单位的信用信息记录,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机制。 | 已完成试点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等文件。 |
4 | 深入开展区域大气、水污染联防联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推动潮白河、北运河等跨界河流水环境治理。 | 一是配合成立京津冀大气机构。筹备召开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会议;配合筹备大气污染防治专题工作会议。二是组织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交流。三是推进京冀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目前实施机制正在筹建中。 |
5 | 实施环保技改工程和污染物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 组织各区实施环保技改工程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评估工作,查验各区实施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项目,组织编制2018-2020年环保治理提升方案。 |
6 | 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 印发2018年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做好服务指导,召开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部署培训会。 |
7 | 对重点企业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 1.对已完成核发的火电、造纸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开展检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执行报告上报。2.对各区“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工作进行部署培训,进行现场督查,推动“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
8 | 会同市统计局组织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 1.完成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2.全面部署入户调查工作;3.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全市推广;4.完成对各区污普办和全市普查指导员的普查技术培训;5.通过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 |
9 | 加强大气污染成因研究和来源识别,发布新一轮北京地区细颗粒物来源解析结果。 | 已于5月14日上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本次源解析结果。 |
10 | 完成市、区两级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 组织指导各区开展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开展数据收集工作。 |
11 |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 | 部署了环境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对各区水源地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进行指导。 |
12 | 开展地下水污染专项调查和污染溯源,进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排查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污染场地。 | 与有关部门对接地下水专项调查工作,启动地下水专项调查工作。 |
13 | 加强大运河沿线水环境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为推进大运河保护提供支持保障。 | 制定监测方案,按监测计划及方案组织完成了1-9月份的大运河沿线地表水环境监测。 |
14 |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继续下降。 | 截至9月25日,全市PM2.5累计浓度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0%。 |
15 | 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无煤化”。 | 继续配合市农委推进农村散煤治理相关工作。 |
16 |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推进污染地块风险防控与治理,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监管工作。 | 完成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的征求意见稿。 |
17 | 把高排放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高排放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限行规定。 | 截至9月28日,全市环保部门共人工检查重型柴油车152.20万辆次,采取“公安处罚、环保检测”执法模式,查处排放超标车辆25.05万辆次,现场将超标车辆移交交管部门处罚24.70万辆次。通报了2018年第一和第二季度全市各区处罚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 |
18 | 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建立机动车排放在线监控平台。 | 在线监控平台搭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完善平台功能。 |
19 | 从严查处尾气排放超标车辆,组织有针对性的入户执法检查,有效管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尾气排放。 | 截至9月28日,全市环保部门共检查渣土车14069辆次,查处排放超标车辆3723辆,其中环保部门处罚排放超标344辆,处罚金额31.2万元;环保部门检出排放超标3379辆,移交交管部门处罚。 |
20 | 加快进京路口机动车排放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提升执法检查工作水平。 | 截至9月28日,全市环保部门共人工检查重型柴油车152.20万辆次,采取“公安处罚、环保检测”执法模式,查处排放超标车辆25.05万辆次。 |
21 | 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北京新机场各航空公司、各驻场保障单位等做好新能源等车辆和机械设备的采购工作(除特种车辆和特殊设备外)。 | 组织市新机场办等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做好新能源车辆及特种设备的采购工作。 |
22 | 完成年销售汽油量大于2000吨(含)的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改造。 | 截至9月28日,全市共242座加油站完成在线监控改造。 |
23 | 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油品、车用尿素的达标率、查处率等指标进行检查评估并定期通报。 | 已完成项目初审。按照招标要求,已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财政局审批。 |
24 | 严把机动车排放年检关。 | 严格机动车检测场管理。组织各区以《北京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为抓手,1-9月,联合各区环保局共对21场次检测场进行记分。 |
25 | 认真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 做好预警工作。截至9月27日,我市共发生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空气重污染7天;共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7次16天。 |
26 | 有效管控裸地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减少扬尘污染。依托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加强对各类扬尘源污染监控,并定期组织通报监测结果。每季度组织对扬尘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 组织住建、城市管理、水务等部门召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会。在全市房建、市政、水务、交通等建设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及建筑砂石扬尘源单位安装了600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进行动态更新转场监测,通过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及时发现扬尘问题,督促整改。 |
27 | 继续实施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与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相匹配的市对区资金转移支付政策。 | 已配合市财政局完成第一批资金拨付工作,研究对区第二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工作。 |
28 | 会同市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鼓励政策。 | 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等文件。 |
29 | 继续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公众通过12369热线举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 截至9月24日,共收到有奖举报有效线索1612件,承办单位已办结1477件(其中属实505件),其余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截至9月24日,共受理、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公众诉求21595件,到期应办结18141件,均已按时办结。实行首接负责制,向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市城管执法局转送群众诉求4314件;开展了环境信访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场受理诉求、解答咨询、发放宣传材料,进一步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
30 | 完成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 结合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改革的有关要求,继续研究相关工作。 |
31 | 加强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监督管理,按照国家要求落实“一园一档”,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 1-9月,全市环境执法部门通过双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对21家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监控设施开展检查,均正常运行,无环境违法问题。 |
32 | 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贯穿全年的环境问题执法检查方案,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机制。围绕不达标水体水环境质量改善,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规排污行为。 | 1.组织15个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8月,环保部门共处罚(含移动源)22万余起,罚金1.9亿元;商务、质监等部门共处罚1.5万起,罚款9200余万元。组织协调各区环保、城管对114个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街镇开展“点穴式”执法检查。1-8月检查2736家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329起,立案143起。 2.组织开展流域执法检查。1-9月,全市共检查企业2107家,其中水超标60起;移送公安行拘9起,刑拘1起。 3.1-9月,组织市区两级环保、公安、城管等部门,对房山、丰台、密云、通州、房山、昌平、朝阳区空气质量落后和水质较差的街乡镇开展“点穴式”执法,共查处环境问题528起,查封95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拘18起。1-9月,北京市固定源共处罚2859起14494.44万元。全市实施五类重大案件共434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3起;查封扣押377起;限产停产3起;移送行政拘留40起;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11起。 |
33 |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规定,对未取得污染物排放指标、污染物排放量未按要求减量替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许可。 | 截至目前已批准项目31个,均严格审查了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均不属于《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并通过“总量指标审核系统”取得新增总量指标。 |
34 | 加快国家速滑馆、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国家雪车雪橇中心等新建竞赛场馆建设,启动国家游泳中心等现有场馆改造,推进水利、电力、气象、通信、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积极推进冬奥会场馆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办理工作。目前,已组织各区环保局依据申报做好审批服务工作。召开会议研究并提出相关项目的审批意见。 |
35 | 开展生态治理和修复。 | 已督促有关企业完成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室内资料综合整理等工作,并编制完成了修复方案。 |
36 | 规范监管程序和内容,分行业对辐射工作场所和活动类别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放射源监管全覆盖,辐射安全“全过程”管理。 | 分行业、分类别开展辐射工作单位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做到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100%及时安全收贮,截至9月底累计检查辐射工作单位386家次。 |
37 |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 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组织完成了土壤样品采集、制备和分析检测,以及部分检测项目的方法验证工作;组织开展两期土壤监测技术培训。 |
38 | 推进各区、街道(乡镇)颗粒物监测网络建设,定期对颗粒物监测结果进行通报、排名。 | 组织启动粗颗粒物监测设备验收工作,并在比对平台开展监测设备平行比对测试。 |
39 | 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和评价。 | 制定河道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完成了1-8月份的河长制河道水质监测,9月份监测工作正在进行中。 |
40 | 进一步健全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电子工业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在用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 《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在用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待质监局会签后报批,《加油站油气排放和限值》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
41 | 梳理总结大气污染治理成效经验,通过友好城市交流、举办国际会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大气污染精细化治理方面的经验和措施。 | 1. 配合联合国环境署完成《北京大气污染治理二十年》报告初稿; 2. 7月初,在京举办“2018年北京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行动论坛”,邀请空气质量管理官员和专家参会,对北京市下一步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3. 通过友城和其他渠道,派员赴印度新德里、韩国首尔、香港等地参加环保国际会议,宣传我市大气污染治理成果;组团赴日本、德国、香港等地开展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等学习培训与技术交流。 |
42 | 组织实施涉及冬奥会的公众参与行动,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绿色生活知识,创新开展“清洁空气.为美丽北京加油”主题系列活动,制作推出一系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环保宣传视频,引导市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 广播、电视、报纸平台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深入一线,持续开展宣传报道。京环之声“一网两微”等新媒体平台同步联动,充分利用一图读懂、H5、图文等多种表达形式,普及环保科学知识,回应社会关切。创新开展“清洁空气•为美丽北京加油”主题系列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北京生态环境文化周、第三届北京环保儿童艺术节等线上线下活动。为中小学生开发定制环保课程,推动环境教育发展;完成北京市中小学生环保主题演讲比赛;绿色北京绿色行动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130场(次)。 |
43 | 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改善情况,按季度对各区水环境状况进行排名通报,强化督查考核,对各区政府实现水质改善目标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 一是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改善情况,正在分析前三季度各区排名情况。二是各区政府2017年度水质目标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已报市政府审定。 |
44 | 进一步完善各区、各街乡镇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和行动计划调度等工作机制,定期对各区、各街乡镇PM2.5浓度进行排名、通报。 | 以市大气办名义每月向各区通报各区、各街乡镇PM2.5浓度及排名。以市大气办名义每周向各区内部通报全市PM2.5浓度排名靠后的10个街乡镇。 |
45 | 深入开展环保督察,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 针对本市降尘量较高的突出问题,组织对各区、市有关部门开展了多轮次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组织各区制定了落实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组织第一批、第二批被督察的7个区向市政府报送了阶段整改报告,目前正在组织各区做好市级环保督察整改责任追究和进展情况公开工作。同时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移交问题整改为契机,建立定期调度、明查核验和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