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本站
  • 搜全网
热门查询:车型排放标准查询4-131106153059进京车辆环保审核4-131106153059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职权编号:

C1339800

职权名称:

对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实施主体:

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延庆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西城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平谷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流程图: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监督电话:

010-68717194

  • 北京生态环境微博

  • 北京生态环境微信

  • 环境监测

  • 京环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