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J1301100 |
职权名称: | 对北京市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减排) |
依据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北京市节能减排先进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市环保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
法定实施主体: | 该表缺法定实施主体,请查找以前资料 |
行使层级: | 市级,区级 |
市级办理处室: | 污染源处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