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打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顺义区生态环境局积极响应,严格执行新版《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深入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的有关规定,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新版《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印发施行后,顺义区局综合执法大队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一、提升执法的精准度与规范性
深入学习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内容,通过细致解读使执法人员准确把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提升执法的精准度与规范性,积极探索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
二、优化执法流程,坚持程序正当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链条完整、有据可查,对符合立案条件不予行政处罚的,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并送达当事人。
三、施行不予处罚告知承诺
坚持教惩结合、以督促改,通过说服教育、提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提升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当事人承诺及时改正的,签订《告知承诺书》并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给予企业自我纠错的机会,激发企业自觉守法的积极性。
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落实好不予处罚有关规定,给予企业适度容错空间,同时采取源头预防、普法宣传、帮扶指导、柔性执法等多种措施,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在守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共创顺义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