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不断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探索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不断在生态环境执法须“严”、服务企业要“优”中寻求最佳平衡点,不断提升昌平区生态环境执法质效。
推动污染防治全面发力。制定《2025年昌平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重点工作》,综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效能导向、能力导向,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以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为基础的日常执法体系,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为主的专项执法体系,以“三监联动”“快速反应”机制为落实方式的即时执法体系,实现科学执法,精准执法。2025年以来,累计完成3339条检查记录。在移动源方面,路查随警执法检查车辆1.6万余辆次。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对非道路机械超标排放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共检查施工机械373台次。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环境问题。通过建立市局、区局、镇街三级“管家”体系,建立行业工单互通共享机制、数据分析辅助预判机制、重点工单指导帮扶机制;严格落实“一把手调度”、“三办一签”等工作要求,共同提升生态环境类诉求的办理效果,实现“全局办件”。
持续优化执法方式。运用在线监控、排污许可平台、热点网格、加油站在线平台等远程科技手段主动开展非现场执法,同时每日调度非现场检查率,推动“非现场”成为现场检查有效前置措施,逐渐形成“非现场为主”、“现场为辅”的执法监管新格局。2025年以来,非现场检查企业1727家次。主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专项任务全部以“双随机”形式开展,并主动探索由单部门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向联合行业部门双随机模式转变。
优化执法服务。坚持服务企业,按时公示和发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定期到重点企业走访座谈,宣贯环保政策、问询环保需求,开展“送法入企”执法帮扶助营商法律宣贯活动;推动柔性执法,坚持“检查全面、整改到位、处罚适度”理念,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2025年以来“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0件。
下一步,昌平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筑牢昌平区生态环境防线助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