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1998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发布1998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1998年,北京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继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城市管理,加大防治大气污染力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环境状况
1.大气环境
1998年,北京地区年平均气温13.2oC,比常年高1.2oC;降雨量731.7毫米,比常年平均值多101.7毫米;烟雾日76天,其中大雾日26天;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稳定类型天气出现频率为40.4%。
1998年城近郊区非采暖期大气中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分别为348、42、122微克/立方米和2.6毫克/立方米。采暖期大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明显高于非采暖期,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分别为431、252、201微克/立方米和4.4毫克/立方米,均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见表1)。远郊区县各项污染物指标明显低于市区(见表2)。
与1997年相比,大气中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下降了4%,总悬浮颗粒物上升了1.9%,氮氧化物上升14%。
表1 1998年北京市区大气质量状况
污染物 | 总悬浮颗粒物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一氧化碳 | ||||
地区 | (微克/立方米) | (微克/立方米) | (微克/立方米) | (毫克/立方米) | ||||
| 非采暖期 | 采暖期 | 非采暖期 | 采暖期 | 非采暖期 | 采暖期 | 非采暖期 | 采暖期 |
定陵 | 171 | 217 | 16 | 68 | 21 | 36 | 1.1 | 1.3 |
车公庄西路 | 424 | 482 | 49 | 320 | 213 | 341 | 3.4 | 4.6 |
前门东大街 | 355 | 485 | 54 | 309 | 180 | 274 | 3.2 | 5.3 |
东四六条 | 378 | 438 | 52 | 351 | 104 | 206 | 3.1 | 6.7 |
天坛公园 | 295 | 393 | 38 | 234 | 104 | 160 | 2.4 | 4.7 |
奥体中心 | 281 | 348 | 22 | 130 | 80 | 148 | 2.2 | 3.2 |
农展馆 | 300 | 406 | 33 | 199 | 100 | 153 | 1.8 | 3.0 |
石景山古城 | 403 | 463 | 44 | 218 | 74 | 123 | 2.4 | 3.2 |
城近郊区 | 348 | 431 | 42 | 252 | 122 | 201 | 2.6 | 4.4 |
国家二级标准(日均值) | 300 | 150 | 100 | 4 |
注:定陵为清洁对照点;车公庄和前门两个监测子站位于交通路口,主要监测交通环境状况;其他各子站分别代表居住区、商业区和工业区的环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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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区县 | 非采暖期 | 采暖期 | 非采暖期 | 采暖期 |
大 兴 | 26 | 218 | 84 | 104 |
通 州 | 12 | 90 | 52 | 88 |
昌 平 | 39 | 176 | 121 | 130 |
门头沟 | 74 | 147 | 86 | 100 |
顺 义 | 10 | 86 | 41 | 79 |
房 山 | 12 | 106 | 38 | 96 |
延 庆 | 11 | 64 | 27 | 72 |
平 谷 | 10 | 115 | 58 | 104 |
密 云 | 10 | 48 | 22 | 35 |
怀 柔 | 12 | 30 | 46 | 50 |
远郊平均 | 22 | 106 | 56 | 85 |
清洁对照点 | 10 | 66 | 35 | 36 |
1998年,由于机动车继续以较大幅度增长,达到135万辆,交通环境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污染严重(见表3、图1),主要交通干线和路口的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常年超过国家标准。
表3 1998年北京市交通环境污染情况 单位:毫克/立方米 |
项 目 | 二环内 | 三环内 | 规划四环 | 四环路外 |
NOX年日均值 | 0.220 | 0.219 | 0.197 | 0.124 |
CO年日均值 | 8.4 | 7.3 | 3.6 | |
998年城近郊区降尘量为15.2吨/月·平方公里,比1997年下降7.3%,其中春季最高,为21.3吨/月·平方公里。远郊十个区县年均降尘量为12.0吨/月·平方公里(见表4)。
表4 1998年北京市大气中降尘量状况 吨/月·平方公里 |
| 春季 | 夏季 | 秋季 | 冬季 | 年均 |
城近郊区 | 21.3 | 13.2 | 13.2 | 13.1 | 15.2 |
远郊区县 | 16.9 | 10.4 | 10.1 | 10.6 | 12.0 |
清洁对照点 | 9.1 | 5.1 | 3.3 | 3.8 | 5.3 |
空气质量周报 在1997年试报基础上,
2.水环境
(1)地下水
1998年我市平原区地下水位总体呈上升趋势,潜水水位平均上升
(2)地面水
河流 1998年共监测河流82条(段),总长2160公里。其中23条河段符合相应功能水体的水质标准,占监测总长度的42.38%。二、三类功能水体分别有27.8%、 42.9%的河段不达标,四类功能水体有92.3%的河段不达标;五类功能水体全部不达标(见图3)。在五大水系中,潮白河水系水质较好,北运河水系污染最重。
河流污染属有机污染型,主要污染物是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和石油类。
水库 1998年共监测水库17座,总库容72.52亿立方米,9座水库的水质符合相应功能水体的水质标准, 占监测总库容的65.94%,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的水质符合饮用水源水质标准。水库的主要污染物是总氮。
湖泊 1998年共监测湖泊19个,总容量1020.43万立方米,有5个湖泊的水质符合相应功能水体的水质标准,占监测湖泊容量的52.95%。湖泊的主要污染物是总氮、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
(3)城市污水
1998年,城近郊区日排污水量258.21万吨,其中生活污水135.26万吨,占52.38%;工业污水105.75万吨,占40.96%;冷却水17.20万吨,占6.66%。
3.声环境
1998年噪声达标区面积进一步扩大,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有所下降,交通噪声基本持平。区域环境噪声城区高于近郊区,交通噪声“内低外高”趋势明显,远郊区县的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均低于城近郊区。
(1)区域环境噪声
1998年,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面积388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比1997年下降0.3分贝;其中城区和近郊区分别为55.4和54.2分贝。与1997年相比,城区下降了2.0分贝,近郊区上升了0.3分贝。远郊区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1分贝,与上年持平。
(2)交通噪声
建成区道路平均车流量为每小时3670辆,比1997年增加168辆;建成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71分贝,与上年持平。城区为68.3分贝,近郊区为72.4分贝,分别比上年下降0.1分贝。近郊区比城区高4.1分贝,“内低”趋势明显。远郊区道路平均车流量为911辆/小时,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8.5分贝,比上年下降2.2分贝。
4.固体废弃物
1998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3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949万吨,排放量152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6.8%。历年累计堆存量达11475万吨,占地面积375万平方米。全市清运生活垃圾495万吨,比上年增加0.8%;清运粪便282万吨,比上年增加1%。
5.工业污染
1998年环境统计共调查工业企业1295个,其中包括污染严重的148个乡镇企业。
统计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耗煤量为1998.76万吨,其中原料煤消耗量845.68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为3227.4亿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9.19万吨,烟尘排放量7.85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2.04万吨。
统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4196万吨,比上年减少9.5%, 其中区县属以上工业企业排放33581万吨,占98.2%。工业废水处理量84280万吨,工业废水处理率93.5%,比上年增长1.6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为24168万吨,达标排放率为70.7%,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见表5。
表5 1998年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吨 |
化学耗氧量 | 49301.21 |
石油类 | 773.09 |
挥发酚 | 12.32 |
氰化物(以游离氰根计) | 10.62 |
汞及其化合物 | 0.00 |
镉及其化合物 | 0.03 |
六价铬化合物 | 0.55 |
砷 | 0.10 |
铅 | 0.63 |
悬浮物 | 18498.25 |
6.污染事故
1998年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环境建设
1998年加强了环境建设,用于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燃气和集中供热等环境建设投资达50亿元。
全年新发展燃气用户10.79万户,其中天然气用户6.67万户,煤气用户4.1万户,城市居民炊事气化率达95.4%;全市集中供热面积累计达9102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35.4%。
1998年市区植树185万株,种草120万平方米,栽种宿根花卉100余万株;新增公共绿地538公顷,其中道路绿化完成了白颐路、崇外大街、北苑路、亮马桥路、八大处路等10余条20公里的建设任务。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4.91%,人均公共绿地8.18平方米。
城市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北神树、安定垃圾卫生填埋场在1997年正式投产的基础上,1998年运转正常,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38.5%提高到45.8%,垃圾处理率由60.5%提高到67.4%。城近郊区新建密闭式清洁站25座,使全市密闭式清洁站总数达745座,四个城区全部实现了垃圾收运密闭化。道路清扫面积达5168万平方米,其中机扫面积2060万平方米,机扫率占40%。
1998年市政府拨款6800多万元,保证了高碑店、北小河、方庄、酒仙桥等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城市污水日处理量为57.7万吨/天,城市污水处理率为22. 38%。
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1.大气污染防治
1998年,市政府将防治大气污染作为15项重点工程之一,加大治理力度。为控制煤烟型污染,积极开展无燃煤区建设,无燃煤区内不再批准建设燃煤炉灶。在市区和远郊城镇强制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加强对售煤和用煤单位的监督检查,基本完成了推广使用优质煤200万吨的任务。取缔了三环路以内露天烧烤摊点6000个。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颁布了相当于欧洲90年代初的新标准。加强机动车尾气监测,全年共路检5.51万辆,抽检4.99万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年底已有3.8万辆超过使用年限的车报废,其中1.4万辆是污染严重的“面的”,约有4000辆在首钢“火化”。同时,对施工工地要求采取围挡、路面硬化、洒水、密闭运输、禁止凌空抛撒等措施,不达标的限期治理直至停工整顿,以减少扬尘污染。
1998年末,经国务院批准,市政府采取了控制煤烟型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和扬尘污染18项紧急措施,在中央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至
2.饮用水源保护
1998年,为防止游人下水污染饮用水源,加强了对密云水库的巡查,密云、怀柔水库周围又建成了8公里护网,护网总长已达17.5公里。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源防护区加油站监控系统建设,对防护区内的30余个汽车修理厂进行了执法检查,处罚了一批违章项目。9个区县完成了地下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3. 开展城市水系整治,控制地面水污染
为加强地面水管理,市政府批准了北京市地面水体功能区划和《北京市海河流域防治规划》。1998年按计划完成了城市中心区水系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其中长河、双紫支渠、京密引水渠昆玉段等河道的整治以及“六海”清淤护岸工程基本完成,水质有所改善。最终将使市区主要河湖达到水体功能标准,实现“水清、流畅、岸绿、通航”的目标。
4.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和搬迁
按照国务院《决定》“2000年,所有工业污染源都要达标排放”的要求,加强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在1997年完成518个污染源治理达标的基础上,1998年又完成312个。北京叉车厂、北京造纸厂等18个污染扰民严重的工厂、车间搬迁或停产。在化工、纺织、钢铁和酿造行业的20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并开始组织实施。
首钢公司投资1.33亿元,完成了12项污染治理工程,西十地区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得到了进一步控制。燕化公司投资6000多万元,完成环保项目25项,改造了炼油污水处理设施,新建了火炬气回收装置,不仅减少了环境污染,还获经济效益上亿元。高井电厂投资3000多万元,完成了5-6号炉除尘器的改造,2根烟囱达标排放,不再冒浓烟。
5.噪声治理
1998年,建成区新建环境噪声达标区23.1平方公里,使达标区面积达302.9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由57.4%提高到62.0%。
6.治理“白色污染”
1998年继续坚持以“回收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实施《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关于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型塑料袋的通告》的要求。7个塑制餐具生产厂家共同成立了回收办公室,设立了11个回收站,投资610万元建设了再生处理厂。1998年一次性塑制餐具的回收率59.7%。为禁止超薄塑料袋的流通,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使“白色污染”得到了一定控制。
7.生态保护
农村生态保护 1998年全市共有耕地34.11万公顷,比上年减少1400公顷。全市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07万公顷,绿色食品产量达1.25亿公斤。全年有25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证书,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达94个。超额完成了削减农药施用量1%的任务。对10个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粪便进行了综合治理。
自然保护 1998年完成了《北京市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全市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其中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1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582.96平方公里。
全市共有陆生脊椎动物420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65种,市级重点保护动物168种。已建珍稀濒危动物人工繁殖场4个,珍稀植物引种栽培场2个。
环境保护工作
1.组织制定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和对策
1998年北京被国家确定为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城市,市政府换届后,将环境保护作为政府的一项突出任务,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和对策》。内容包括环境目标,大气、水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资金计划等。经专家论证,市长办公会通过,由市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共同上报国务院。同时,按照污染防治目标和对策的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目标和对策》确定的环境保护总体目标是:1999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以清洁优美的环境迎接成立/新中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2000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非采暖期的空气质量、城市中心区地面水环境基本达标;2002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2.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998年,对占全市污染负荷80%的210家排污大户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对持证企业要求规范排污口,设立标识牌,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和COD监测仪器,为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创造了条件。各级环保部门严把审批关,在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批中,坚持“以新带老,总量减少”的原则,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权,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1998年全市COD排放量削减了4.1万吨,二氧化硫和烟尘分别削减了4.8万吨和8.7万吨。
3.加强法制建设
为适应环境管理的需要,1998年北京市制定了《低硫优质煤及制品标准》、《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机动车防盗报警器控制标准》等4个标准和《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办法》。
市、区县环保部门严格执法,对违反环保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199份,并重点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4.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
1998年以“还首都一片蓝天”为主题,开展了“’98京都大地环保行”活动。12家新闻单位走访了11个区县,行程1500多公里,采访了40个单位,共发稿160篇(条)。配合空气质量周报的发布,各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发稿400多篇(条),在全市形成了保护环境,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舆论氛围。
紧急措施实施后,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了环保宣传力度。《北京日报》出版了“特刊”,并增印了5万份。各新闻媒体还开辟固定栏目,进行专题或追踪报道,使紧急措施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
5.来信来访
1998年,环保部门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67件,处理率100%。收到群众来信、来电7835件,来访601批1016人次,合计8436件,比上年增加了17.9%。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噪声污染问题的4718件,占55.9%;大气污染的为2830件,占33.6%;水污染的344件,占4.1%;固体废物污染79件,其他465件。
6.环境科研和监测
1998年,环保系统获国家环保总局科技进步奖1项,市科委科技进步奖3项。完成了城市污水污泥生产有机复合肥示范工程研究、城市污水水解好氧生物处理工艺示范工程研究、工业废水总程平衡治理技术研究等科研项目。开展了北京市“蓝天工程”? 能见度影响因素和改善途径研究、北京市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方案研究、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管理规划及实施方案研究、北京城近郊区空气污染预测预报研究等重大科研项目。
监测工作突出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思想,扩大监测覆盖面,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向领导和各级管理部门提供环境监测数据近6万个,并对新增监测子站进行了选点调查工作。
7.环保产业
完成了北京市环保产业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规范了环保产品市场,组织专家对7项环保产品进行了认定;对2家申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进行了资格评审;对3个环境标志产品进行了初审。
8.国际交流与合作
利用法国政府贷款320万美元扩建北京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项目,取得重大进展,1999年将正式启动。中国-挪威清洁生产第二期合作项目全面实施,包括清洁生产培训、清洁生产政策及评估指标研究等内容。
世行贷款北京环境一期15个项目,已基本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二期项目争取贷款2亿美元,正在进行项目准备工作。利用亚行贷款1.57亿美元的北京环境改善项目进展顺利,陕甘宁天然气市内输配系统部分建成投入使用;华能北京供热厂市区供热管网项目已完成大部分热水、蒸汽管网建设,密云、怀柔水库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完成70%的工作量。
注:1.公报中有关数据与资料由市统计局、地质矿产局、公用局、房屋土地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局、园林局、水利局、林业局、气象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安交通管理局等单位提供。
2.本市执行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3.水质评价标准采用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分级标准(GB38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