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医药制造企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的通知》,决定自8月初至9月中旬,在全市开展医药制造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排污申报工作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审核。对未申报登记的企业现场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申报的依法进行处罚。二是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规范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情况。三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加强对企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环节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