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05〕153号)要求,结合区环保局自查情况,11月3日,北京市环保监察队联合东城区环保局对东城区部分街道进行抽查。
检查发现,由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承建的位于东长安街14号的公安部办公楼工程,工地内部土堆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由深圳瑞和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东楼)工程,工地现场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我队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移送市城管执法局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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