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生态保护体制机制、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我局共确定了2019年重点推进的16项改革任务。包括制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建立标准引领的挥发性有机物管理体系、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动力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等地方立法、修订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实施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及配合制订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意见、制定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等等。目前,各项任务按计划推进,《北京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北京市方案》已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