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妥善处置海淀区疑似天然气泄漏爆燃事件
2016年1月25日,接市应急办通报,海淀区永定路航天二院燃气管线泄漏。接报后,市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经查,事发地位于海淀区永定路与金沟河路交叉口的航天二院东区保安工作人员半地下宿舍,凌晨4时左右,北屋发生爆燃,15分钟后,发生第二次爆燃。应急人员对爆炸点周围200米及沿街管线检查井进行大气环境实时监测。经测,周围2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未有异常,部分检查井内甲烷浓度较高,已超出仪器的最高限值。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应急人员迅速向指挥部建议:一是严格控制现场火源,防止再次发生爆燃;二是封锁十字路口周边200米道路;三是疏散十字路口周边商户人群;四是尽快调度天然气、液化气相关管理部门彻查泄漏点;五是持续监测大气、检查井可燃气体浓度变化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建议为现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撑。此次事故未造成环境污染。
二、妥善处置东高地梅源里小区不明化学试剂瓶事件
2016年2月21日,接12369投诉举报中心通告:在丰台区东高地梅源里小区5号楼7单元北侧一垃圾桶旁发现化学试剂瓶,约有30瓶,规格有400ml、500ml、2L、4L,其中一些试剂为“王水”,怀疑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希望环保部门尽快调查处理。接报后,市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赶赴现场。
经查,丰台区东高地梅源里小区5号楼7单元北侧一垃圾桶旁堆放约十几瓶化学药剂瓶和一桶约40斤的“双氧水”,此试剂瓶为火箭研究院单位职工家里清除的垃圾,现场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王水”等危险废物。现场发现的化学药剂和试剂瓶由火箭研究院保卫科全部收集,该单位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我局应急人员现场将调查处理结果电话答复举报群众。此次事故未造成环境污染。
三、妥善处置青云店镇西鲍辛村仓库起火事件
2016年2月28日,接大兴区应急办通知,青云店镇西
鲍辛村北京青云龙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库房起火。接报后,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赶赴现场。
经现场勘查,燃烧物为种子、有机肥等。13时26分,大火被扑灭,过火面积达260平方米,此次火灾无人员伤亡和被困,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四、妥善处置沙河水库死鱼事件
2016年3月14日,接12369投诉举报中心通告:沙河水库发现大量死鱼。接报后,市环保局应急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经核实,沙河水库沿岸有少量死鱼,并非举报中“上千死鱼”的数量,我局已对沙河水库水质采样监测。“周边死鱼”一事,主要是由于沙河水库周边居民、市民有在水体中放生的习惯,每年春夏季常有市民在水库周边大量放生水生动物。水生动物,尤其是鱼类受到所处水质发生剧烈变化,容易导致死亡。此外,春季水中含氧量低、市民的垂钓和撒网捕鱼活动等,也是导致水生动物大量死亡的重要原因。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对发现违法问题一律严格查处,同时督促排污企业尽快建设、完善水处理设施,保证污水达标排放。
五、妥善处置沙河镇福田康明斯柴油泄漏事件
2016年3月17日,接12369投诉举报中心通报,有群众反应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测试车间柴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污染了周边土壤及雨水管道。接报后市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会同昌平区环保局进行处置。
经查,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15-1号,经营范围主要有生产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与该单位负责人核实,事故发生于2015年12月中旬,事故后该单位将含柴油土壤进行收集,并送至厂区北侧污泥站暂存,之后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事发时部分泄漏柴油流至厂区内雨水排放管道中。由于该单位雨水排放管道排放口位于厂区西北侧,使用提升泵输送出厂,且提升泵目前处于停运状态,故雨水排放管道内含柴油污水未流出厂区。该单位已使用吸附棉对管道内上层油液进行吸附,并计划进一步采取措施对污水进行处理。应急人员在对雨水外排口水渠勘察时发现,水渠属干涸状态,无雨水或污水积存,加入示踪剂后无明显红色含柴油污水渗漏痕迹(因柴油中加入示踪剂,外观呈红色)。
现场应急人员已将调查情况告知信访人,并督促该单位彻底清除雨水系统中残存柴油,加强危废监管。若确定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将严格查处。
六、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二研究所电镀车间着火事件
2016年4月17日,接市应急办通报,酒仙桥电子集团十二所剧毒库房着火,令市环保局应急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判断是否造成环境污染。
我局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展开调查,该单位着火点为二楼电镀车间镀铜电镀槽,因电镀槽内加热棒加热时间过长,液体蒸发干后温度太高将电镀槽(塑料制品)融化产生较大烟雾。消防官兵先期到达现场,用灭火器及水将火点扑灭。
事故发生后,电镀槽内无电解液未造成泄漏,消防废水流入电镀废水池内未外排,未造成环境污染。
七、妥善处置南苑乡新兴村垃圾站遗弃化学品试剂事件
2016年5月9日,接区应急办通知,丰台区南苑乡垃圾站发现多瓶疑似化学品废弃物,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接报后,市环保局应急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经查,事发地实际为丰台区南苑乡槐房村新兴村党支部办公地生活垃圾站,现场发现25瓶化学试剂,主要有正丁基锂、苯基锂、甲基氯化镁等。其中正丁基锂为易燃易爆、有毒性物品,属危险化学品。现场与属地政府、公安等部门联合调查走访,周边未发现实验室及化工企事业单位,无法确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来源。现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已由专业处置队伍进行收处,未对环境造成污染。
八、妥善处置健力宝饮料有限公司疑似中毒事件
2016年6月6日,接市应急办通报:协和医院接诊15名疑似高温链条合成油中毒患者,均来自怀柔区雁栖湖健力宝饮料有限公司,请市环保局核查。
经查,怀柔区北京广东健力宝饮料有限公司的塑膜包装车间操作员在向塑瓶车间膜包机添加高温链条润滑油时产生异味,不多时就有17名员工感觉身体不适,伴有气短、咳嗽、轻微腹痛等症状,目前仍在治疗当中,并无生命危险。
现场应急人员对使用的高温链条油进行了检查,产品包装上并未标识有毒有害等字样,并说明“正常状态下使用无害”。经与安监等部门现场协商,初步推测中毒原因与员工违规操作有关。应急监测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事件未对环境造成影响。
九、妥善处置景阳东街居民楼内刺激性气味事件
2016年6月12日,接市应急办通报石景山区景阳东街69号院1号楼内有刺激性气味。接报后,市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会同石景山环保局赶赴现场。
经查,该居民楼内刺激性气味主要发生在三层南侧楼道,楼道内未发现产生刺激性气味的污染源。监测人员采用有毒有害气体侦毒箱分别对可疑气体进行有机和无机定性分析,检测结果未发现无机气体,检测出疑似可疑有机气体甲硫醇和乙胺,无法当场定量。随即又分别在304室、309室门口和楼下空地采集两个样品气和一个对照样品,共三个样品进行检测分析,主要检出7种物质,浓度排序从高到低分别为:正己烷、二氯甲烷、甲基环戊烷、二硫化碳、丙酮、肼、甲苯。目前情况已得到控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十、妥善处置首钢原厂区冒黑烟事件
2016年8月7日,接12369投诉举报中心通报:首钢厂区有黑烟冒出。接报后,市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调查处置。
经查,冒烟地点为原首钢型材厂外围管道拆除工程,施工单位为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冶金机电分公司,该公司在型材厂一车间北侧拆除煤气管道过程中使用切割设备引燃煤气管道内残存物质,导致冒黑烟,现场询问公司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冒烟时间持续约15分钟。事件发生后,该公司组织人员对起火点采取了灭火措施,区消防队及时赶到将起火点扑灭。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我局应急处置人员及时将现场处置情况向12369进行了反馈。
十一、妥善处置丰台区新宫火灾事件
2016年8月2日,接区应急办通知,丰台区新宫地铁站(地铁4号线)西侧五金建材商铺发生火灾。接报后,市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到达事发地点。
经查,火灾事故地点为丰台区新宫地铁站西侧聊城五金建材市场B一商铺仓库,过火面积约22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经过对火灾点下风向约100、200米空气质量检测,均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此次事件未造成环境污染。
十二、妥善处置昌平区马池口镇百泉江湘废品回收大院废弃化学品事件
2016年9月1日,接昌平区公安分局勤务指挥处通报:2016年8月31日21时许,在马池口镇百泉江湘废品回收大院内,一名废品回收人员准备将一不明气体放空后空罐贩卖,打开后罐内气体有浓厚的刺激性气味,导致9人先后出现恶心症状,经306医院治疗,没有生命危险,不需住院治疗,但不清楚中毒原因。接报后,市、区两级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调度应急人员赶赴现场。
经了解,目前只有2人住院观察,其余人员已返回驻地。经过现场监测人员检测,确认不明气体为氯气。目前此罐已密封,并已联系专业处置单位对其回收处理。此次事件得到有效处置。
十三、妥善处置大兴区大广高速甲醇罐车泄漏事件
2016年10月17日,接市应急办通报:大广高速出京方向求贤收费站北2公里处,一小型厢式货车追尾一辆甲醛溶液罐车,甲醛溶液泄漏,请市环保局核查。接报后,市环保局启动应急预案,立即赶赴现场。
经查,发生泄漏的为一辆载有约11吨甲醛溶液的卧槽罐车,该车被一辆小型厢式货车追尾,造成罐体阀门破裂,导致甲醛溶液泄漏,泄漏量约1吨。现场应急处置人员迅速对事故车辆进行了堵漏,防止了甲醛溶液继续泄漏,同时,消防人员对泄漏甲醛溶液进行了稀释处理,消防退水全部得到控制并收集处理。经监测,现场大气环境中未检出有毒有害物质。事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十四、妥善处置房山区油罐车泄漏事件
2016年10月30日,接市应急办通知,在六环路内环97.5公里处发生一起大货车与油罐车剐蹭事故,造成油罐车泄漏。市应急中心和房山区环保局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调查,油罐车装载30.4吨石脑油从保定运往燕山,在南六环内环东向西方向,房山长阳收费站与良乡收费站之间,被一大货车撞击,导致油罐车罐体破损,石脑油泄漏,面积约200平米左右,含有石脑油的消防水从排水缺口流到路的边沟中,事故发生地周边没有水源地和敏感建筑物。
事故发生后,紧急调度燕化东方工贸公司对现场进行处置,共清理14吨含油废物和废水。截止2016年10月30日17时,现场全部清理完毕,没有造成环境污染。
十五、妥善处置昌平区八达岭高速柴油罐车泄漏事件
2016年11月4日,接市应急办通报:八达岭高速出京方向26.5公里处,一辆小轿车追尾一辆柴油罐车,造成油罐车柴油泄漏。接报后,市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会同昌平区环保局展开调查处置。
经查,现场一辆载有约28吨柴油罐车,被一辆小轿车追尾,造成罐体破裂,导致约2吨柴油泄漏,消防人员对泄漏柴油进行了泡沫覆盖、稀释处理。
市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会同市应急办,昌平区应急办、环保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研提处置方案,要求现场应急处置人员迅速对事故车辆进行倒罐处理,防止柴油继续泄漏,同时,在高速路边沟对消防退水进行筑坝拦截。待事故车辆清理完毕后,由专业处置队伍对事故路面进行了渣土覆盖,并对边沟内拦截的含油污水进行了收集处理,事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