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及征询接受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意见,我局同意北京鼎泰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1000吨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容器(HW49,900-041-49)转移至天津昱隆泰再生资源环保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转移期限至2020年3月31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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