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及征询接受地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意见,我局同意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北京奥达分公司本次将HW34类废酸渣(废物代码:900-349-34)2000吨转移至山东清博生态材料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转移期限至2018年11月13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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