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及征询接受地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意见,我局同意北京燕山威立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将HW08类含油污泥(废物代码:900-222-08)共1500吨、HW13类有机树脂类废物(废物代码:900-015-13)共300吨、HW49类废活性炭(废物代码:900-039-49)共300吨转移至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转移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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