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及征询接受地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意见,我局同意北京航星科技有限公司将HW31类废焊锡渣(废物代码:231-008-31)共6吨分2批次转移至苏州伟翔电子废弃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16年5月12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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