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 Municipal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ureau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及征询接受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意见,拟同意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7.2吨废弃三元催化剂(HW50,900-049-50)运往江苏中铭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转移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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