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 Municipal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ureau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及征询接受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意见,拟同意艾尼克斯电子(北京)有限公司将6吨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20吨废滤芯(HW49 900-041-49)运往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转移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10日
北京生态环境微博
北京生态环境微信
环境监测
京环之声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1号
微博
公众号
主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邮编:101117
政府网站识别码:1100000122
京ICP备190308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