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及征询接受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意见,拟同意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将1.5吨废矿物油(HW08 900-214-08)、15吨废胶废光油残渣(HW13 265-103-13)、25吨废显(定)影液(HW16 231-002-16)、15吨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8吨废擦机布(HW49 900-041-49)、10吨废铁桶塑料桶油墨盒(HW49 900-041-49) 运往山西汇丰屹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转移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