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及征询接受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意见,拟同意康宁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将80吨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运往河北德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转移期限至2020年3月14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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